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依法打击滥捕滥食野生动物不法行为,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从近3年办理的非法狩猎刑事案件中摸排线索,发现辖区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违法狩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用狩猎工具狩猎野生动物等行为,致使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侵害。

2022年9月19日,广信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茶亭镇、皂头镇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围绕野生动物保护的现状、困难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就如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达成共识。茶亭镇、皂头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听取我院意见建议,表示将对各自辖区内非法狩猎和交易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宣传、引导群众树立“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野生动物的行动自觉,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本次磋商,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诉前磋商会议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了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有效畅通了双方的意见交流渠道,为司法和行政共同解决野生动物公益保护问题撑起了“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