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饶广检民公[2019]3623220000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耿加加、周恩付、刘小长、徐小凯存在非法猎捕、非法收购、运输濒危野生动物以及徐良华存在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93-2652569
特此公告。
2019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