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驾前科不改过 未陷囹圄不思错
明知友醉把车借 心存侥幸食恶果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的某一天,被告人张某与其朋友朱某聚餐结束后,在朱某已经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小型越野客车交给其驾驶,张某则乘坐在副驾驶位。该车行驶至某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后经检验鉴定,事发时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某明知朱某饮酒仍将自己的机动车交他人驾驶,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另查明张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但其仍不思悔改。此案经赣州市365bet提款要求_365bet网_365bet官方投注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张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张某仅为乘车人,为何也被认定为犯危险驾驶罪?
张某明知他人饮酒,仍将其车辆交予他人驾驶,主观上具有放任他人实施醉酒驾驶行为的故意,与驾驶人共同构成危险驾驶罪。

醉酒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必要牢记心中,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要将车辆交给他人醉酒驾驶,害人又害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