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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铁分院检工会报告(2015年3月12日)
        时间:2018-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障平安铁路 紧跟改革步伐

          促成新常态下南铁检察工作发展升级

          (2015年312日)

          党组书记、检察长 丁高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南铁检察工作,明确新形势下南铁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基本思路,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一、2014年南铁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在江西省院党组的领导下,南昌铁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会议精神,以“创新发展深化年”为主题,坚持创新发展,深化体制改革,着力提升服务平安南铁、法治南铁建设水平。

          (一)深化维稳职能保障铁路运营安全稳定,法律监督水平取得新发展

          全年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3件140人;提起公诉143件196人。严厉打击破坏铁路设施案件和各类重特大案件,重点打击危及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民利案件,突出打击倒卖车票等影响铁路运营秩序的案件,有力维护江西、福建铁路司法区的良好秩序。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铁普通刑事犯罪。开展“平安铁路建设专项活动”、“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了李某某故意杀人案、汪某某等人盗窃铁路物资案、郭某某等人贩毒案、邹某某等人贩毒案等重特大刑事案件,有效震慑了各类犯罪,为铁路运营和群众出行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严防暴恐犯罪等严重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犯罪。从“打击、防范、管控”三方面入手,下沉检力调研摸排,主动加强检警协作,侦监部门与南铁公安局辖内部分重点公安所、队签订《维稳工作机制协议书》,建立防暴反恐犯罪快速反应机制。派员参加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建立暴恐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打击管内暴恐犯罪的跟踪监督力度,通过防线前移维护铁路站车安全。

          ——重点打击涉铁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结合管内实际,以铁路食品、卫生、环境等领域为重点展开监督。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主动介入办案,及时提出建议,办理4起销售假药案件,批准和决定逮捕5人,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抓获在列车销售假药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在办案的基础上组织专项检查,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加强源头治理。以专项活动为契机会同管内公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案件移送备案、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推进“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

          ——多管齐下强化诉讼监督效果。实体审查与程序审查并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分院抗诉的郑开洪、王积兴等人贪污受贿一案,历时三年,涉及福建、江西两级铁路法院,先后两次抗诉,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抗诉主张。今年,两级院书面量刑建议率达到85%,量刑建议判决采纳率达到90%,首次提请抗诉一起民事案件。完善案管中心职能,围绕执法办案程序、质量、效率设置评查节点,组织两级三院案管部门对全年案件进行专项交叉对比评查。

          ——创新履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工作方法。结合铁路监管特点,建立监管人员的社区矫正联动机制,对缓刑人员、监外执行人员的社区矫正与地方检察机关进行对接。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和交付执行、监外执行等专项检查,积极推进监管信息和监控联网建设,通过邀请专家开展帮教、法律援助进所等综合举措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 二)深化反腐职能,促进法治廉洁铁路建设,查办职务犯罪能力取得新提升

          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件18人,其中大要案12件15人。立案查办渎职犯罪案件1件2人,探索查办铁路人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为主体的渎职犯罪案件,是南铁检察机关查办的第一起铁路运营系统管理人员涉嫌渎职犯罪案件。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在办理省院交办专案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提升反贪的办案能力。

          ——提升指挥决策能力,取得良好办案效果。认真研判铁路重点领域、系统职务犯罪特点和规律,及时调整办案方向,全面加大铁路运输经营管理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了南昌铁路局运输处副处长张某等人贪污贿赂窝串案、厦门工务段副段长罗某某受贿案、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西站项目经理伍某某特大受贿案、厦门铁路工程公司总经理卜某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有效整顿了铁路工程建设、运输管理、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秩序。

          ——提升突破窝案串案能力,不断扩大办案成绩。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案挖案”的办案思路,着力在突破窝串案上下功夫,从中扩大战果。通过查办南昌铁路局运输处科长邓某某受贿案一举查出南昌铁路局运输处原副处长张某等一批贪污贿赂和包庇案件,连续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件10人,力度大,速度快,在铁路干部职工中产生较大反响,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提升查案协同能力,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南昌两级院实施侦查一体化机制,反贪、反渎、法警实行侦查办案协作机制,全力整合两级院的办案资源,实现了办案工作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建立个案案件质量分析会制度,自侦部门在个案侦查终结前与侦监、公诉、法警、技术部门联合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办案过程进行回顾、分析、查找问题、进行质量分析,力争做到个案证据的完善、合法,最大程度确保和提高办案质量。

          ——提升规范执法能力,严格办案纪律。牢固树立“规范与效率并重”的办案理念,规范执法,坚持把办案规范贯穿于日常办案工作中。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严格办案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双录”制度。所有查办的案件都做到“四个一”,即每个案件有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每个案件都有一套安全策略、每个案件有法警全程安保、每个案件有纪检人员跟踪督导,切实提高办案规范执法能力。

          (三)深化综治效能,维护和谐发展大局,服务法治铁路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预防促进铁路企业生产力。以管内新建高铁项目专项预防为抓手,同步开展预防工作,重点完成了历时四年的江西省境内第一条高铁沪昆客运专线的专项预防工作。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分院与南昌铁路局共同制定印发《南昌铁路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实施办法》,在路局管内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运用“三个载体”,提高预防工作的实效性。一是以铁路旅客为载体,在赣闽两省运行的动车播放预防宣传片;二是以“阳光工程”为载体,把预防资料送到铁路沿线、建设工地、居民社区;三是以新闻媒体为载体,宣传预防腐败的重要性和做法。通过举报宣传周、检察建议、调研座谈等途径延伸预防触角,筑牢干部职工廉洁防线,发动群众参与预防工作。开展警示教育19次,受教育干部职工1800余人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94批次,提供单位查询244个,个人查询200人次;开展预防调查2次,提出检察建议2件,廉政约谈4人次,职务犯罪案例分析2件,开展预防咨询2次;编发《预防工作通讯》4期。在电视台播放《预防也出生产力》宣传片,宣传两级院在高速铁路工程建设中同步开展“阳光工程”和“平安工程”活动的做法,在铁路干部职工中引起积极反响。

          ——以为民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力。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来访首办责任制、办理来访部门联动制,打造“联动型、前移型、便民型”服务窗口。接待来访群众31件35人,QQ视频接访6人次;受理来信来访53件,提请了分院第一例刑事被害人救助。设置基层工作点,聘请联络员,全年派员走访23个铁路基层单位,形成“送法下基层”机制。借助“南昌铁检在线”、“检察长信箱”、“律师接待平台”等互联网科技手段打造执法为民便民特色品牌。2014年,分院连续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以检务公开推进执法公信力。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在确保信息公开规范严谨的前提下公布了一批案件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对7起案件开展独立评议,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围绕检察重点工作做好新闻宣传,集中宣传执法办案取得良好成效。通过开设门户网站,组建网评员队伍,创新运用高铁旅客列车电视、微电影等方式方法,积极扩展新媒体时代铁检工作宣传面。

          (四)深化队伍建设,加快适应体制改革要求,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

          ——重党建引领队伍建设。积极适应铁检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队伍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探索一条具有南铁检察特色的队伍建设之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重要精神,邀请井冈山干部学院、厦门大学、省委党校等专家学者,对两级院科职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专题培训。部署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把党的建设融入检察工作,确保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党组统一领导,注重抓党建带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批集体和个人分别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和个人二等功。在省院党组的支持下,分院班子得到了有力的加强,调整了一批熟悉铁路业务和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实现铁检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重导向创新队伍培养。继续开展“培优工程” 活动,形成自主选学和组织调训相结合的立体化培养机制。重点加强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特别是业务技能为核心,以执法规范、检察实务和岗位通用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组织选拔业务骨干参加高检院和省院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福州院提起公诉的“伍中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被评为“全国铁检机关公诉案件十佳示范庭”;在全国铁检机关优秀公诉法律文书评比中,有7篇文书获奖,分院荣获“优秀组织奖”;在“江西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比武竞赛暨十大训练标兵评选活动”中,3名干警荣获“全省十大训练标兵”称号 ,集体荣获三等奖; 2名干警分别在全省刑事申诉、民事行政业务竞赛中获奖。

          ——重研究探索改革机制。以开展课题制制度为载体,深入进行完善铁路检察组织体系和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专题研究,课题完善铁路检察专门组织体系的思考入选第十五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并被法学核心期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采用。1篇论文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荣获一等奖,1篇论文在全国“检察公信力测评专题研究”征文中荣获三等奖。

          ——重落实改进队伍作风。重点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建设的精神,抓好党内和检察机关各项廉政规定以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通报的学习贯彻,大力推进“一岗双责”建设,坚决做到廉洁从检、为民服务。开展“检察职业良知”征文研讨,巩固检察职业道德根基。在深入学习基础上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节约意识进一步强化,队伍作风持续改进。

          2014年,各项检察工作总体上保持了全面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两级院在检察业务领域也有一些新的突破。提请民事监督抗诉案件,立案铁路企业内部渎职罪主体案件,提请刑事被害人救助,查办非铁路系统交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预防宣传片在旅客列车上定期播放等等。回顾一年来工作,业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离不开两级院班子和全体干警的团结努力、苦干实干。但与上级机关的要求相比,南铁检察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在党不断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新形势下,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突出铁检特色的监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官的知识结构、执法能力和法律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司法的需要,专家型检察官群体尚未形成。这些不足,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二、新常态下南铁检察工作发展的基本思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方向,开启了深化司法改革的新窗口,也给铁路检察工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站在改革的大潮之中,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面对法治新常态,南铁检察工作唯有发展升级才能不辱使命,唯有发展升级才能顺应潮流,唯有发展升级才能继往开来。为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南铁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把握专门法律监督的司法属性,找准履行检察职能和司法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法治建设新常态,推动南铁检察工作发展升级。

          (一)认识升级,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动摇

          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之际,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特征,更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旗帜鲜明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只有这样才能不迷失方向,才能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理念升级,肩负依法治国职责敢担当

          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确保做到吃透精神、领会实质、落实要求。要统一思想认识,准确地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对铁检机关下一步深化改革、实现长远发展具有的重大意义。两级院领导班子要全面对照中央、高检院和省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战略思维,主动把工作放在改革大局中考虑谋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精心制定解决措施,大胆破解各种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的深层次问题,夯实改革的理论基础。全体干警要自觉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高度负责、严谨细致的态度忠实履职,肩负起推动检察工作进入全新发展阶段的责任担当。

          (三)意识升级,服务平安铁路新格局有作为

          近年来,随着铁路体制改革持续推进,铁路干部职工对司法的要求日益提高,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只有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意识、主动意识和全局意识,才能适应时代发展、顺应群众期盼,获取铁检工作新作为。增强前瞻意识,要通过办理案件,了解铁路机关企业、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化风险于青萍之末。增强主动意识,要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促进铁路企业依法行政,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增强全局意识,要重点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努力提高执法工作规范和水平,让铁路干部在每一次执法过程、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能力升级,储备铁检转型发展硬实力

          找准新形势下服务铁路建设运营和充分发挥专门检察职能的切入点,依法履行打击各类涉铁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职责,促进提升依法治路水平的同时。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南铁检察自身改革,积极掌握各地检察机关,尤其是铁检机关在前期改革试点中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积极探索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特殊案件办理等新领域,进一步研究探索适合铁路检察机关的案件管辖范围,进一步坚定对南铁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自信。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完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保障机制、诉讼监督机制、检察权运行机制、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等,为铁检体制转型发展储备硬实力。

          (五)信仰升级,引领法治建设正能量

          当前国家对法治建设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全社会正在努力建设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建成与否,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全社会是否能够保持对法律的信任、尊重直至信仰。检察机关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主体,检察干警首先要树立法律信仰,只有信仰法律,才能公正地执行法律,才能引领社会受众敬仰法律。每一个职业都有它守护的东西,作为检察官不仅在守护公平和正义,更在守护国家的公信与尊严,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让正义不仅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要用理性去感知,用良心去审辩事务,作为检察官,不论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是一个愤青,要培养高尚的人格修养,了解民间疾苦,懂事理人情,做有责任、敢担当、有道德感召力的执法者。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传递正能量,传递正义的呼声,推动法治的进步。

          (六)队伍升级,善做能谋实干赶考者

          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推动南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和保证,更是下步改革发展的必要基础。当前铁检队伍建设又处于一个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两级院干警必须知所难、知所惧。相对而言,目前铁路检察机关的案件少、管辖窄,如何适应改革将赋予铁检的巨大任务和压力。只有脚踏实地,只有励精图治,聚焦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的职能,丰富理论知识,加强业务学习,充实实践经验,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牢记“进京赶考”精神,切实增强对铁检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传承和巩固南铁检察的良好作风,以“赶考者”的心态和求真务实的态度投入到检察改革的实践中去。

          三、2015年南铁检察工作部署

          2015年,南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工作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积极参与平安中国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服务铁路运营建设、为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法治建设新常态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南铁检察工作实现跨越提升。

          (一)认准形势要求,增强检察工作源动力

          ——研究部署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改革思路,以勇于创新的精神深入开展南铁检察机关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面临的深层次问题的前瞻性调研和论证工作。重点研究和提出新形势下改革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在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独立办案制度、主任检察官配置比例和内设机构调整的过程中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运行发展,在继续充分发挥铁路运输检察职能的基础上促进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的理论和实践建设。

          ——积极拓宽检察业务工作新领域。在党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探索开拓业务工作的新领域,激发工作活力。逐步探索建立健全防止干预检察工作、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有关制度和检察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着力构建以抗诉为重点的多元化监督格局。认真研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办理跨行政区划案件等有关问题,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持续推动检察职能向更深领域、更高层次发展。

          ——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围绕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认真检查自身在司法运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充分利用好这个契机,把专项整治工作当成检视检察工作的有力抓手。自侦部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办案责任,提高干警纪律意识,提升文明规范执法水平。侦监、公诉部门严把证据关,坚持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注重发现执法司法中的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增强对诉讼活动、司法权力监督制约的实效;案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把关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现象,规范履职;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加强对社区矫正服刑罪犯的检察监督和对看管场所的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检视解决当前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司法规范化水平提高。

          (二)打击刑事犯罪,增强法律监督核心力

          ——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密切关注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全领域出现的新动态。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铁路生产运营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着力维护铁路治安稳定和铁路运输市场秩序。突出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的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全力参与平安中国建设,促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化解矛盾贯彻于执法办案的始终,要把矛盾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避免越级访、重复访。始终保持对管内重大事件和重点案件的敏感度,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

          ——强化法律监督力度。直面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常态,以大力提高法律监督的有效性、及时性、公正性为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坚持对重点案件逐一细致审查,坚决排除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强化对羁押监管执行的同步监督,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推进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规范、办案程序规则和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加强对执法一线、重点岗位的监督约束,全面提升检察权威。

          ——提升检务公开力度。适应检察信息公开透明化的执法环境新常态,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亲和力。统筹推进检务公开实体平台、传统媒体平台、新媒体资讯平台和专项活动平台,积极利用新兴媒体传播权威信息。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提升当事人对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认可度。严格落实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规定,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拓展检察机关与公众互动渠道,提升涉检舆情的分析判断和应对处置能力。要构建有效的汇集、研判和应对涉检舆情工作机制,把握好按新闻规律办事和按司法规律办事的平衡点,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保持法治定力。

          (三)查防职务犯罪,增强反腐防腐威慑力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健全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格局,分院要发挥办案主体作用,加大直接查办案件力度,同时加强协调督办,有效整合侦查力量,提高办案工作整体效能。把打击职务犯罪摆在南铁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懈怠,形成一定的办案规模,有效震慑各类职务犯罪。以查办铁路重大建设项目中的职务犯罪为切入点,严厉打击侵吞铁路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和铁路运输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全力维护正常的铁路运营建设秩序和铁路运营建设资金的安全。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群体化、系统化、关联化等新趋势,统筹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打好查处职务犯罪这场整体作战。牢固树立“安全与效率并重”的办案理念,坚持把办案安全防范贯穿于职务犯罪查办工作中,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严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适用,严格办案安全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标本兼治预防职务犯罪。全面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要求,以铁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为抓手,聚焦重点工作,会同铁路局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把预防工作深入一线“进站段”、“进工地”、“进社区”常态化,立足法律咨询、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等途径,积极创设新载体,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的立体式预防工作网络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预防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对关系民生民利、社会关注度高、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部门、环节、人群的预防。在加强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不断归纳、提炼职务犯罪新的特点、手段、方法和规律,以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专业方法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四)提升内部管理,增强铁检机制凝聚力

          ——规范行政管理。立足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南铁检察各项行政管理制度,理顺政务流转机制,提高公文办理和信息报送质量,完善机要保密体系,加强档案管理,加强信息化应用,全力做好“两房”建设工作。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抓好资金、资产管理和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继续规范车辆使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公车改革。把厉行节约与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健全工作督查督办机制,确保内部政令畅通,提高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服务保障各项检察事业平稳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过硬”要求,深化理想信念和政治纪律教育。注重培养两级班子和全体干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切实提高决策力、执行力和凝聚力。把选树典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努力使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脱颖而出,聚合南铁检察工作改革发展的正能量。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突出抓好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把握检察人员准入条件,深入研究和探索检察官遴选制度,逐步构建起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体系,着力建设一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高素质干警队伍,为南铁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牢固的人才基础。

          ——营造人文环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两级院大力营造诚信友善的氛围,使干警保持健康的心态,能够正确对待工作生活的得与失,正确对待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正确对待他人的成绩和失误。大力营造公正平等的氛围,大家都按规矩办事,认真执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范,自觉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大力营造敬业实干的氛围,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成绩。大力营造谦虚谨慎的氛围,更多强调他人的重要性,更多强调他人的主体意识和作用,为他人排忧解难,赏识他人。大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一个单位或部门,如果琢磨事的少,琢磨人的多,专心干事的少,热衷议论的多,这样的单位和部门就没有希望。因此要在两级院大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无论干警之间、领导之间、部门之间都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两级院营造一个充满宽容气息的人文环境。

          ——抓牢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抓牢作风建设首先要抓牢领导干部的作风,去年以来两级院补充了一批干部,无论是新干部还是老干部,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发展靠工作,工作靠干部一个领导干部在岗位上靠什么服众,靠什么领导大家,靠的不是硬权力、靠的不是颐指气使、发脾气、耍权威。靠的是能力、威信和智慧,靠的是密切联系群众和公道正派的作风,以这些来服众。两级院领导一定要学本事,会干事;要善谋事,能成事;要敢担事,不误事;要办实事,别出事。在作风建设、严守纪律上,一定要做到严一格、高一筹。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严于律己,为各项检察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作风保障。

          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之年。“法者,治之端也。”我们要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责任,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在省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凝聚起铁路检察工作强大的正能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履职尽责奋发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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