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21日,南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几经改革调整,在2012年全国铁检机关属地管理改革中,分院、南昌院移交江西省院属地管理;福州院人、财、物管理职权移交福建省院属地管理,分院继续领导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