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铁检察“依规君”播报!
——(南铁检察“依规君”一键get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第二期)
南铁检察“依规君”不得不说:坚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不能有半点含糊。“三个规定”有助于形成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有助于涵养廉洁自律的检察文化,有力地保障了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
南铁检察今年落实自觉填报“三个规定”及检察机关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有可喜进步:1-7月每月都有自觉记录报告的,已经和“零报告”深刻告别了。检察官还说呢:我们热爱办案,这既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也是我们实现事业追求与人生价值的方式。集中精力办案是我们追求的最佳工作状态,把过问了解、干预办案的情况放在阳光下,让人民群众知道问与不问都一样的,来打听的人少了,不信任的声音也少了,我们就更能集中精力办好案,办清案。南铁检察“依规君”不得不给这一表态点个赞。
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又有新动向、新举措了:“三个规定”将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从办案系统到业绩考评,具体到有关工作规定,“三个规定”填报要求嵌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定要守住“逢问必须记录”的底线。
“三个规定”工作将突破逐级报送的传统工作方式,搭乘信息化快车。最高检将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嵌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强制填录界面,要求检察官在案件办结前,必须全面如实填报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及不当接触交往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这不仅强化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还能全面及时、精准掌握违反“三个规定”的相关信息,将“三个规定”的执行情况与司法办案过程融合对接。
今年5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对于过问或者干预、插手检察办理案件等应当记录和报告的行为,检察官未全面如实记录和报告的,相关案件不得计入考评得分或者加分,并要按规定追究检察官责任。同月,最高检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也在记录报告的要求上有更加严格的规定,即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与当事人、律师等进行接触的,应当在当日或者次日内向本院检务督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强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遇到违反“三个规定”要求的情形要更主动及时汇报,检务督察部门掌握情况后作为监督事项加以重视处理。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汇报将承担相应责任。
“不抓紧就会应付,不落实就会落空。”“依规君”也要守好本职,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通过常态抽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引导南铁检察人员全面如实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让“三个规定”铁律生威,涵养南铁检察升级版风清气正的检察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