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院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结合铁路检察工作实际,围绕霍敏检察长在省院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个着力、六个提升”目标,本调研组选择“强化绩效考评管理,建立高素质铁检队伍”课题,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调研课题的选择
福州铁检长期沿袭企业化管理模式,重业务轻党建,重指令轻执行,特别是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分属两省的体制弊端,导致长期游离于监管的边缘,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不足。铁检院在队伍建设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专业化水平一般。由于长期隶属铁路企业管理,许多干警是“半路出家”,不同于地方检察机关逢进必考,我院干警组成多来自于铁路站段,专业性不强。二是工作水平一般。铁路检察机关长期自成系统,与地方检察机关交流少,停留于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不够出彩。三是工作态度一般。铁检体制改革风风雨雨几十年,最终还是没有完全解决。这种状况久了导致个人疲沓心重了,也就放松了自我要求。
2019年起,铁检院党组在福建省院党组领导下,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岗位职责清单为抓手,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力求转型升级。任何工作的开展和推进,离不开人;任何与人有关的工作,离不开管理。因此,根据以问题导向的原则,我们选择“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建立高素质铁检队伍”课题,开展调研活动。
二、 调研工作的开展
2019年7月9日,调研小组成员去往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学习该院的绩效考评制度,党建活动的内容形式,队伍建设的开展和成果等。原定于7月中旬到我院干警陈诚驻点的云霄县马埔村开展调研工作,因近日多雨沿途水灾而取消。本调研报告的形成,还参考了年初走访收集的永安市人民检察院、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等的绩效考核制度。综合以上单位的制度和做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形成该报告。
三、 调研成果
(一)首先统一思想。明确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促进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转型提升。2012年之前,铁检院的隶属关系与铁路局的设置有关,成立后先后经历过南昌铁检分院、上海铁检分院、南昌铁检分院领导。由于各个分院各个时期管理的思路不同,绩效考核也时有时无,时松时紧。2018年底福建省院对我院开展巡视工作,发现我院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五方面15项问题,我院在此基础上细化成26项问题,提出74条整改措施。在整改过程中,院党组眼睛向内,不仅抓整改,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整改过程中,大家思想逐渐统一,认为诸多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作缺乏合理有效的评价机制。目前的绩效考评制度只解决了评选优秀干警的问题,但是由于考评依据主观成分多,缺乏量化,考评项目设置不合理,导致一些公共项目无人做,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没有激发等,最终使得考评的导向作用没有发挥。例如晋安区检察院的考核,最初也是采取投票的方式选优,发现优秀者多为人缘好者,背离绩效考核对工作评价的初衷。对此,大家一致认为,切实有效可行的绩效考评制度,应当能够激发干警积极主动性,应当能够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铁检院应当以此为抓手,补弱固强,提高铁检队伍素质。
(二)制度层面确立从三个层次完善工作配套机制,共同组成院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并不仅仅是单位层面制定一个制度的事。绩效考评制度要达到切实可行的目的,前提是要有明确的部门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在此基础上再行量化考核。因此,完备的绩效考核制度应由三个层面组成:
1.个人层面,制作岗位职责说明书。解决的问题:明确个人工作事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表现形式:个人工作台账。
2.部门层面,制作部门工作职责和考核指标。解决的问题:明确部门工作事项,工作分配(部门内岗位),负责人,工作考核要求。表现形式:部门考评办法。
3.单位层面,制定绩效考核制度。解决的问题:考核部门条线工作和公共任务完成情况,根据部门推荐决定评先评优人选,确定奖金分配方案。表现形式:绩效考评制度。
(三)操作层面做好部门设置、岗位设置基础上的绩效考核,确保部门职能职责管理有效运行。
1.部门设置:理念趋同、专业归口,提升绩效考评的可比性。今年年初,福州铁检按照省院提出的“2+3”指导模式,将内设机构调整为5个进行试运行,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业务管理部。其中,第一检察部突出“办案”,实行捕诉一体,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工作。第二检察部突出“监督”,负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负责公益诉讼案件、刑事立案监督、执行检察工作,负责对法律规定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犯罪案件的侦查。业务管理部突出“管理”,负责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检委会等工作。遵循的原则是理念趋同、专业归口。将检察业务划分为两类,审查决定类检察业务主要包括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等业务,该类业务启动一般是被动受理,阅卷审查;而调查监督类检察业务主要包括自侦罪名的调查以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的办理,该类业务一般是需要调查取证,主动作为。二者根本的区别在于理念和思维方式的不同,审查决定类着重的是无罪推定理念,是一种审核把关的心态,调查监督类着重的是有错必究理念,是一种主动作为的心态。以此划分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审查决定,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调查监督。其他三个部门分别负责综合行政、政工党建和案件管理工作。让相同理念的职能集中在一个部门,理念趋同,效率提高,专业归口,考评方面具有可比性。
2.岗位设置:相互制约,动态管理,强化岗位考评的实效性。一是突出监督岗位。部门之间,强化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业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三个业务部门,审查、监管、案管之间相互制约关系明显。综合部门之间,财务与人事分设,管帐与管物分离,班子成员各管一块,相互制约。同时,内部监察单列,组织专人成立纪检监察工作小组,解决了无专门纪检机构的问题,全面开展内部监督工作。二是合理分配分值。将监督履职纳入绩效考核,适当增加监督分值,做到监督有效加分,监督不力减分,比如别人的工作失误,但负责监督的人没有尽到责任,要相应扣分,促进真督实查,抓紧抓严。三是台账动态管理。每位干警制作自己的职责表,每周填报周报表,上传至院内网专门公示平台,每个人接受全院监督,也监督其他干警,实现动态管理。
3.绩效考核:公平透明、客观量化,确保考评结果的合理性。通过台账管理,合理设置指标,实现量化考核,优化考核程序,重视结果运用,形成鼓励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基本思路如下:一是实体公平、程序透明。具体做法就是以内设部门为单位,自行确定考核指标,评先评优也是先由部门计分推选,再由全院差额票决,实现实体的相对公平。打分标准事先公开讨论确定,并将计分过程、计分结果同步公开。同时,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干警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的主要依据。二是量化操作,清单管理。细化列明岗位职责,每位干警全面梳理本人岗位职责,包括兼任的如党建、扫黑除恶、宣传等其他工作,逐项列成表格清单,经过部门讨论、党组研究确定。紧扣重点确定分值,围绕上级的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增加相应分值权重,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每位干警按照“日清、周报、月结”的要求,做好工作日志台账,作为计分考评的原始依据。
总之,通过调研和前期工作,我院的岗位职责清单已经初步产生,绩效考评制度框架已经搭建。目前还存在的问题是:1、院领导岗位职责也需要明确,并列入考核范围;2、党务工作以及部分兼职工作如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明确职责范围,如何评价,如何量化;3、各部门和个人的岗位职责岗位说明书还需进一步调整细化,确保各项检察职能不疏漏;4、工作量工作难度与评分标准设置是否合理,单项工作计分机制尚需论证。这些问题都将在年底之前解决。
无论如何,绩效考核只是抓手,不是目的。最终是希望通过绩效考核制度,实行检务公开,让大家的履职情况清晰明了,工作进展一目了然,工作交接井然有序,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带出一支规范专业的铁检队伍。
作者单位: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