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新浪官方微博
        新浪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
        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检察文苑
        赴沙县检察院、福州、厦门公安处开展调研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11-01  作者:施建清 吴建鸿 廖育玲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本调研小组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过程:根据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调研小组走访了福建省沙县人民检察院、福州铁路公安处下属三明北车站派出所、福州车站派出所、福州铁路公安处扫黑办、厦门铁路公安处刑侦支队、法监支队,通过召开座谈会、案件线索研讨、线索摸排台账收集等形式了解情况,查找本院在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现状与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起为期三年,目前时间已经过半,但作为本院而言,最大的问题是未办理一件涉黑涉恶案件。由于没有出现涉黑涉恶案件,使得部分人员在思想上重视不够。具体问题如下: 

          1.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仍不足。刚刚开展工作时期,仅以一般的专项斗争工作来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没有做到充分发动全员,仅是个别业务部门来承担主要工作。随着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家的观念发生转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2019年制定的工作任务及分工责任中,明确将院各部门统筹进专项斗争中,但部分部门、部分干警还是仅仅满足完成表面工作,没有结合实际工作,深入思考,主动推进。 

          2.干警主动深挖线索意识不够强。办案干警的敏感性还不够,满足于就案办案,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的意识不强,对类案的分析力度不够,对上下游犯罪、同案犯等线索深挖力度不强。 

          3.查找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能力不足。目前,大部分干警满足于单纯的案件办理工作,没有对类案进行系统分析,没有深度思考案件背后的社会综合治理问题,没有从身边的普通案件着手,发现可能存在的社会乱象。沉到一线走访调研的频率不够高,力度不够,深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工作开展不充分。 

          二、对策与措施 

          1.加强理论武装,深化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检委会,扫黑办组织刑检部门人员专题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经过学习交流,切实提高了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的政治性与重要性的认识,实现了把干警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2.以召开联席会议形式,形成扫黑除恶打击合力。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形成扫黑除恶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上半年本院与福州、厦门两地铁路公安处共召开六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席会。检察机关与铁路公安机关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就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及案件线索摸排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明确了下阶段的努力方向。公检双方对推进专项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就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质量交换看法,并相关案件进行分析探讨,深入研判案件可能涉及的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奠定基础。 

          3.加强线索摸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扫黑办制作《案件涉黑涉恶线索逐案自查表》,案件承办人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案件中是否有涉黑涉恶线索逐案进行自查,摸排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经三级审批后,交由扫黑办存档备查。同时,承办人对在办及以后经办的案件,需在审查报告中体现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上半年,共计摸排侦监案件108件135人(批捕91件111人,不捕17件24人),摸排公诉案件128件145人(起诉115件128人,不起诉6件6人,报送分院管辖4件8人,强制医疗案件2件2人,退回自侦部门建议撤案1件1人),摸排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办理的督促履职案件1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立案6件,目前尚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通过调研,吸收公安机关的线索摸排分析研判中好的做法,院扫黑办及时对上半年的线索摸排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为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奠定基础。 

          三、关于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情况 

          今年4月份,《清朗天空》、《福建检察》、《三明中院》等微信公众号陆续报道福建三明北站周边盘踞黑恶势力团伙落入法网,七人团伙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九年至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清朗天空》报道的标题是“7人获刑!福建这个盘踞高铁站的恶势力团伙落入法网”,“高铁站”系铁路司法机关管辖范围,该报道引起我们重视。经走访了解相关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借此建议铁路公安机关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筛查其他辖区是否存在类似情况,加强路地联合,有效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2019年5月5日,我们向福州、厦门两个公安处各发出《检察建议》一份,建议他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加强路地沟通协调。 

          调研过程中,我们重点针对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经调研,福州、厦门两个公安处均采纳检察建议,提出具体措施落实检察建议内容。特别是相关报道中提到的三明北车站(火车站),事情发生后,福州铁路公安处及三明北车站派出所均做出反应,对历年来的所有治安案件进行梳理,且对类案多发案件进行串并分析研判;与当地公安机关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且明确了路地公安机关的地域管辖范围,保障车站周边治安秩序稳定。 

      1. 版权所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
      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南路129号 邮编:330002
      3.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4.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