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守护群众食药安全
——江西省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
召开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专项行动视频会
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关乎老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0月31日下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视频会,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在江西高质量高标准开展。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主持并讲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福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上官新晨对专项行动作工作部署。
田云鹏强调,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体现、是服务大局的客观需要、是保障民生的必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职,把专项行动做实。要加大办案力度,强化依法严惩,注重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挂牌督办一批案件,抓住主要线索一查到底,同时加强对下指导和突出问题协调。要共享线索、共同研判,加强与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部门的协调。要履行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要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着力提高检察人员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专业能力。要将开展专项行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用“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
王福平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专项行动任务要求。要加强协同联动,持续凝聚专项行动强大合力。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重点查处发生在校园及周边、校外培训机构、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冷库存储中心的案件,重点查处涉及婴幼儿、儿童食品的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上官新晨指出,开展专项行动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磨合机构和锤炼队伍的实践要求,是全面提升药品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实施“两法”加强药品疫苗管理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整治当前药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明确目标,解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领域的突出问题;攥紧拳头,打好攻坚战、打出声势;依法行政,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标本兼治,探索建立最严格的药品监管制度。要严字当头、精准发力、及时排查、教管并举,确保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9月上旬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药品监管局结合江西实际,9月27日联合制定印发江西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分别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打击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2017年1月至2019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食品药品犯罪130件174人,起诉220件347人。面对食品药品犯罪呈现点多、面广、网上网下犯罪交织等新情况新问题,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让食品药品安全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负责同志在省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各市、县(区)检察院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