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近期,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受理一起危害铁路运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该院报请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对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过调查,发现相关行政机关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未依法征得铁路管理单位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情况下,擅自将路灯建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发生灯杆倾倒事故后,相关行政机关曾将路灯安全隐患整治事宜与铁路管理单位进行沟通,但其安全隐患一直尚未消除。
就此,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省级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等三名听证员以及铁路管理单位和行政机关代表参与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以公开听证与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详细介绍了案件的事实认定、行政履职、法律适用等情况。检察机关对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职,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相关听证问题进行了阐明,同时提出了拟督促整改的检察建议。
参加听证的行政机关和铁路管理单位代表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发表和陈述了意见建议,尤其是行政机关代表认可未依法全面履职的问题,表示将与铁路管理单位相互配合,并在后续的整改工作中积极全面履职,对路灯进行改迁,消除路灯涉铁安全隐患。铁路管理单位代表也表示今后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共同形成问题整治合力。
近年来,南昌铁检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优势,聚焦铁路运输安全,积极履职稳妥办理铁路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涉铁安全隐患和周边环境治理的难题,彰显铁检作为,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护航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