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五好”宣传活动中,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报送的影像作品《为了这一湖碧水--江西新余石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纪实》入选“五好”宣传之“好影像”!
江西新余石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是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例跨区划公益诉讼案。该案办理过程中,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的指导下,针对仙女湖流域生猪粗放养殖、违法排污造成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向当地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清除污染源。同时,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推动当地因地制宜发展艾草种植加工产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该案的成功办理,既取得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成效,也同步推进了当地绿色经济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使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以凸显,最终该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第二批典型案例》,被写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供稿: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