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铁检察工作会议汇报材料
2019年,在分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福州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抓好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整改、规范、提升”思路,依法积极履行各项职责,服务赣闽两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持续提升。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全面规范化建设得到落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全面规范。一是决策规范化。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党组决策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研究制定《向分院请示报告事项清单》。二是执行规范化。制作岗位职责说明书并实行台账清单式管理,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批办、交办事项的跟踪督办。三是监督规范化。组织专人成立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制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内部监督。
(二)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得到落实。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专班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发出检察建议,防范涉铁黑恶势力滋生。二是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多次进校园宣讲,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未成年检察工作。三是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通过实地调研、拨款建设、购买农产、驻村扶贫等工作,助力定点扶贫村脱贫。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涉铁民营企业座谈,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四是提高检察办案质效。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机制。扎实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五是扩大公益诉讼视野。积极、稳妥开展“等”外领域探索,形成《检察公益诉讼等外领域之探索——以维护铁路公共安全为视角》调研报告。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签订《关于建立铁路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三)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得到落实。一是狠抓党建工作,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四项重点措施,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二是狠抓业务培训,增强调研实效。共计获国家级调研征文奖项3篇次,省级理论研究及征文奖项7篇次,报送分院检察理论调研课题3篇,均获审批立项,其中2篇获得江西省院审批立项。三是狠抓信息宣传,提升外部形象。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微信公众号被南铁检察转发10篇,被《检察日报》《福建法治报》等采用报道20篇。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今年,福州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高检院、省院、分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立足维护福建境内铁路安全,发挥跨行政区划管辖优势,以落实岗位职责清单为抓手,强基础与重创新相统一,依法积极履行各项职责,打造过硬队伍,创造优异业绩,推动福州铁路检察工作持续提升,为打造新时代南铁检察升级版贡献力量。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健全落实重大决策工作机制,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清单台账,专人负责督办落实进展情况,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相关《实施细则》,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紧跟上级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先锋堡垒作用,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主题教育整改“回头看”,深化和巩固教育成果,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奠定基础。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大局。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学习高检院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优质高效办理涉疫情案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铁路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空白的实际情况,紧盯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紧盯“关系网”“保护伞”,紧盯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以及综合治理等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重点抓好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共同保障铁路运输领域食品安全。
三是转变司法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发展。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量刑建议、值班律师等问题,确保适用率达到70%以上。加大刑事检察监督力度,降低逮捕率和审前羁押率,重视加强“两项监督”,抓好刑拘后未报捕未移诉案件等专项监督活动,努力推进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工作。更加精准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关键是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加大依职权监督和调查核实工作力度,重点关注生效裁判和审判程序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实现监督质效提升。加大力度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积极稳妥探索涉铁“等”外公益诉讼,以危害铁路公共安全为重点,维护福建境内铁路线上线下安全,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涉铁生态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推动涉铁生态检察工作见成效。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和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综合配套改革,开展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落实司法行政人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警察职务职级改革。认真落实上级相关员额动态调整、退出等规定,规范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和退出工作。落实《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检察权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强化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重点围绕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等开展理论研究,争取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五是推动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涉黑涉恶、公益诉讼、刑事申诉等案件,加强“案-件比”质量评价标准的应用,研究改进工作措施,有效降低“案-件比”,提升检务管理能力和办案质效。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以岗位职责说明书为基础,实现清单台账式管理,以绩效考核为导向,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职业素质和制度执行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提升工作实效,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严格落实过问干预案件记录“三个规定”及高检院实施办法,通过定期通报、倒查违纪违法案件等方式,督促如实填报。院技术侦查大楼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复,将认真做好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建设准备工作,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年内动工建设,并加快建设提升软硬件水平。
六是全力打造特色“品牌亮点”。进一步积极稳妥探索涉铁“等”外公益诉讼,以危害铁路公共安全为重点,维护福建境内铁路线上线下安全,打造“安全线”品牌。针对铁路线路具有跨市越县等特点,加强与地方检察院和当地政府沟通联系,争取配合支持,共同解决问题。目前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协同开展提升“两高”(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察,集中双方检察力量,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多项检察职能,进一步深化高铁沿线环境整治。以此为样本,结合路局安全监察工作重点,争取在全省其他地市推进,重点针对破坏“两高”沿线人居环境行为问题开展一系列生动形象的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