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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院坚持疫情防控与日常检察同步抓,全力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立即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制定《珠湖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防控措施。建立了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监管场所和检察干警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二是保障充分。在防疫物资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购置口罩、酒精、消毒水、电子测温仪等防疫物资,为干警值班、上班做好后勤保障。坚持做好办公楼进出登记、体温检测、楼内和公共区域消毒卫生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工作。三是履职到位。督促监狱严格落实司法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住监狱小区的检察人员同步了解疫情期间防控及狱内管理情况,做好日常监督;加强与监狱电话工作调度,坚持每日一通报。虽然检察人员不能入监调查,但通过调度,我院干警运用书面审查、电话询问、远程开庭等方式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四是社区参与。我院干警积极参与到余干县委、县政府实施的“社区吹哨、干部报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中,按照社区安排,干警白天晚上周末值班站岗,严防外来人员出入小区。五是踊跃捐赠。我院干警积极为国分忧,先后两次捐款32572元,11名干警献血4000余毫升,经历这次疫情,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着优势,更加坚定了“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加大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力

        全年共审查减刑、假释案件四批次。全年共办理开庭案件96件,其中,“三类罪犯”减刑61件,假释案件35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4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件、检察建议1件。

        (一)加大对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的监督力度。我院积极极开展法宣讲活动,向服刑人员讲清财产性判项执行的意义、财产性判项的履行与减刑假释等法律奖励的关联,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刑罚执行观念。仔细核查了解罪犯狱内消费帐户余额、家属汇款以及消费情况,准确判断罪犯财产性判项的履行能力。将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情况与减刑假释挂钩,在我院出具给饶州监狱和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检察意见书中,注明罪犯履行财产刑情况,对多名不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提出了减刑幅度从严掌握、不予减刑或者不予假释的建议,得到饶州监狱和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采纳。

        (二)以刑罚变更检察为抓手,着力维护监管场所稳定。今年来,我院以刑罚变更检察为抓手,加大对罪犯减刑、假释监督力度,对20多名多次违监违纪的罪犯呈报减刑提出缓报建议得到监狱和中院的采纳,有效地震慑了抗造的罪犯,有力地维护了监管场所稳定。

        (三)加大对涉黑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力度今年来,我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关,充分考量原判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避免对社会秩序和大局稳定产生影响,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对多名服刑期间有殴打他犯等严重违监违纪行为的依法提出不予呈报减刑意见,得到采纳。

        (四)加大对罪犯考核材料的监督力度。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我院发现多名罪犯有书写能力,却由他人代写《认罪悔罪忏悔表》、《思想汇报》等材料,不能体现罪犯认罪悔罪,且考核存在不规范把关不严情况,我院依法对有此类情况的罪犯提出不予呈报减刑或假释意见,还向监狱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监狱进行整改。监狱收到《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并采纳意见,对全监罪犯的档案进行清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五)加大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监督力度。院在办理有财产性判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案中,为了督促罪犯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多次宣讲司法政策,但罪犯仍然拒不履行。我院经调查发现有3名罪犯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建议监狱不予呈报,被采纳。其中在开庭审理中,有2名职务犯罪罪犯反复强调家庭困难,无力履行财产性判项,却提供不了相应证明,我院依法提出扣减减刑幅度的建议,两人家属积极缴纳了未履行的财产性判项,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三、切实履行监狱检察职责,工作全面提档升级

        我院积极按照上级院及本院安排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检察活动,找准监督重点,防范监督盲点,有效推动监狱执法活动规范化成效显着。

        (一)做好新犯收押检察监督防疫工作常态化后,饶州监狱恢复了收押新犯工作,检察长多次带领干警开展新犯收押检察工作,加强监督检察。我院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检察新收押罪犯“三书一表”是否完整,健康证明、隔离观察14天的证明、近期内核酸检测结果等材料是否齐全,对隔离观察不满14天或体温异常罪犯建议暂不予收监,把好防疫“入口关”,有效地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二)开展对特岗犯专项检察工作。我院对全监特岗犯进行梳理,认真审查其选用条件以及撤换情形,对发现罪犯不符合选用条件或有撤换情形而不撤换的,依法向监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狱非常重视,立即撤回了2名罪犯的减刑呈报,并依据《饶州监狱民警行政执法过错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民警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告诫约谈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及时整改落实。

        (三)加强《罪犯困难证明》调查核实。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中,我院发现有3名职务犯罪罪犯提交《罪犯困难证明》,意图在不履行或少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情况下照样获得减刑。我院高度重视,派人到当地调查,发现与事实严重不符,困难证明属于虚假开具,我院将该线索移交当地纪委监委,并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表不同意罪犯减刑的检察意见,得到采纳。

        (四)开展罪犯执行刑期监督。我院抽调精干力量,对服刑期间又加刑的罪犯档案进行集中审查梳理,通过逐案审查,发现了3起罪犯刑期计算错误。我院分别向原公诉检察院发函,建议其按法律程序纠正法院错误判决。2020年11月20日,原判人民法院均重新裁定,依法纠正执行刑期。

        (五)依法办理狱内又犯罪案件。我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严厉打击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监管改造秩序的稳定。对涉嫌犯破坏监管秩序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的服刑人员,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8件8人。同时结合狱内又犯罪案例,我院在狱内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对多次违反监规监纪的服刑人员予以警示。

        (六)实行巡回检察工作新模式。针对三个检察室存在的职责分工不明晰等问题,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反复酝酿,向省院五部请示汇报后,我院对检察室工作模式进行大幅度改革,确定由两个检察室担任“驻”的职责,一个检察室担任“巡”的职责,每年进行轮换。三个检察室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充分融合巡回检察机动灵活、监督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制度优势和派驻检察监督即时、全面的特点。

        四、坚持从严从实,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1.领导班子靠前指挥,坚持从严治检。院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发挥班子模范带头作用,扛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省院部署的每一项工作,盯紧任务和要求不放,强力推动,逐条落实,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上发力,相继出台了分党组工作规则、分党组从严治党“六责联动”实施办法、政治家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最大限度激发积极因素和干警的潜力。 通过“党建+”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总支和四个党支部认真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党建带队建,党务业务齐头并进,通过经常性的组织学习教育、座谈讨论,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干警政治素质,筑牢思想根基。并广泛地找干警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和廉政建设情况,对思想松懈、站位不高或存在廉政风险的同志,因人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咬耳扯袖、提醒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建党99周年”、“志愿者服务”、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活动,加强团结,增进友谊,活跃气氛,弘扬正气。

        2.抓牢抓细教育整顿,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对照上级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安排和自查自纠整改任务清单,多措并举推动教育整改走深走实一是紧盯目标,分领任务,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共梳理出4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分党组带头自查自纠,剖析问题根源,并广泛征求意见,列出51项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落实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在思想理论武装、队伍管理规范、工作质效提升均有明显提高。二是紧紧围绕整改落实重点内容和七个专题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整顿,同时结合本院实际,针对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保管不妥善工作交接不规范等实际问题,用一个月时间专项清查,切实解决我院档案管理松散、资料保管随意、工作台账不清、责任意识不强等实际问题三是通过建立各部门负责人履职台账和部门落实工作质量不佳台账制度,进一步将抓落实贯彻在日常,培养自觉落实各项工作的行为习惯,让履职尽责情况清晰可查,绩效奖罚有据可循,有效减少敷衍、应付、梗阻等情况发生四是严明纪律红线,加强监督执纪,积极开展赃款赃物管理、诉讼档案、清理超标办公室面积、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规范津补贴等检查监督,以及针对全体人员开展失信被执行人、经商办企业、私自出入境进行专项清查。分别到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进行全员逐人查询,目前无上述违法违规情况,经常性地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开展干部教育提醒,批评教育、谈话提醒8人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的4人次。

        3.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警潜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按新的“三定方案”任命了各部门负责人,完成了1名三级高级检察官、1名四级高级检察官的择优选升和1名三级调研员的职级晋升,对符合套转的9名同志进行职级套转,对7名符合晋升条件的同志予以职级晋升。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工作绩效和工作能力,选拔任用了2名勤奋刻苦、表现优秀的年轻干警担任副科级干部,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完成1名副处领导干部和1名副处级非领导干部的推荐工作。

        4.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建章立制。全面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邀请组织部门同志对所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查审核,发现有档案材料不全、不规范以及错漏情况要求相关同志补齐说明,对填写不实的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取消优秀公务员评选资格,对学历重新作出认定,由各机关党支部以此为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

        认真落实驻省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公车油料管理”问题4号检查建议。我院多次召开分党组会,各分党组成员带头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明确坚决做好整改落实的态度,堵死漏洞,防患未然。责任部门全面梳理清查,逐条过筛,不留死角,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油卡管理举措,完善现有车辆管理制度。

        五、存在不足和下步打算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少数干警的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不足;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工作成效没有得到扩大;在创新监狱检察监督方法、总结宣传工作经验方面有待加强。

        我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派出院”为目标,树立争创一流意识,检察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突出抓好主业,努力打造成“全省一流派驻检察院”。一是进一步加强干警政治思想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二是以提档升级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驻监检察室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和对重点案件审查的力度,转变办案模式,由形式审查向实质审查转变,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零距离、全方位、全天候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党建水平。四是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清理不合时宜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规矩意识立起来。五是以检务督为抓手,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将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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