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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
        时间:2021-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分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在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监狱检察职能,对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和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案件行使侦查权。

        (四)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五)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监狱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八)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九)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其他应由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即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本单位共设立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包括:行政人员19人,工勤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遗属人员2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

         

         

         

        部分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3

        栏    次

        8 

        6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011.34

        一、公共安全支出

        9

        958.61

        二、其他收入

        2

        2.1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

        29.05

         

        3

         

        三、卫生健康支出

        11

        42.61

        本年收入合计

        4

        1013.48

        本年支出合计

        12

        1030.27

          年初结转和结余

        5

        207.99

          年末结转和结余                                

        13

        191.19

         

        6

         

         

        14

         

        总计

        7

        1221.46

        总计

        15

        1221.46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013.48 

        1011.34 

         

         

         

         

        2.1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38.78 

        936.64 

         

         

         

         

        2.14

        204 04

          检察

        938.78 

        936.64 

         

         

         

         

        2.14

        204 04   01

          行政运行

        653.28 

        651.14 

         

         

         

         

        2.14

        204 04   10

          检察监督

        285.50

        285.5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50 

        30.50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0.50 

        30.50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0.50 

        30.5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4.20 

        44.20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4.20 

        44.20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44.20 

        44.2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030.27

        730.79

        299.4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58.61

        659.13

        299.48

         

         

         

        20404

           检察

        958.61

        659.13

        299.48

         

         

         

        2040401

           行政运行

        659.13

        659.13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1.91

         

        21.97

         

         

         

        2040410

        检察监督

        277.51

         

        277.5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05

        29.0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9.05

        29.05

         

         

         

         

        208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9.05

        29.0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2.61

        42.6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2.61

        42.61 

         

         

         

         

        210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42.61

        42.6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1011.34

        一、公共安全支出

        10

        939.92

        939.9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

        29.05 

        29.0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3

         

        三、卫生健康支出

        12

        42.61 

        42.61

         

         

        本年收入合计

        4

        1011.34

        本年支出合计

        13

        1011.58

        1011.5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

        191.44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4

        191.19

        191.19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

        191.44

         

        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

         

         

        1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8

         

         

        17

         

         

         

         

        总计

        9

        1202.78

        总计

        18

        1202.77

        1202.7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011.58

        712.10

        299.4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39.92

        640.44

        299.48

        204 04

        检察

        939.92

        640.44

        299.48

        204 04   01

          行政运行

        640.44

        640.44

         

        204 04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1.97

         

        21.97

        204 04   10

          检察监督

        277.51

         

        277.5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05 

        29.05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9.05 

        29.05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9.05

        29.0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2.61

        42.61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2.61

        42.61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42.61 

        42.6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34.1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4.22 

        30101

          基本工资

        172.47

        30201

          办公费

        3.71

        30102

          津贴补贴

        57.11

        30205

          水费

        0.33

        30103

          奖金

        235.30

        30206

          电费

        7.79 

        30106

          伙食补助费

        10.92

        30207

          邮电费

        1.36

        30107

          绩效工资

        30.77 

        30209

          物业管理费

        3.75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9.05 

        30211

          差旅费

        2.06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5.76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2.61 

        30213

          维修(护)费

        3.06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30215

          会议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216

          培训费

         

        30113

          住房公积金

        43.23 

        30217

          公务接待费

        1.58

        30114

          医疗费

         

        30226

          劳务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94 

        30228

          工会经费

        19.6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2 

        30229

          福利费

        6.82

        30305

           生活补贴

        3.7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47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4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23

        人员经费合计

        637.88

        公用支出合计

        74.2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栏次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行次

         

        1

        2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21.20

        15.05

          1.因公出国(境)费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16.20

        13.47

            (1)公务用车购置费

        4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16.20

        13.47

          3.公务接待费

        6

        5.00

        1.58

            (1)国内接待费

        7

        -

        1.58

                 其中:外事接待费

        8

        -

         

            (2)国(境)外接待费

        9

        -

         

        二、相关统计数

        10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1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2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3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4

        -

        6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5

        -

        25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6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7

        -

        171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8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19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3

        4

        5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公开10

        编制单位: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单位:台、辆、套

        项  目

        栏次

        决算数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1

        6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2

        0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3

        0

          3.机要通信用车

        4

        1

          4.应急保障用车

        5

        0

          5.执法执勤用车

        6

        5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7

        0

          7.离退休干部用车

        8

        0

          8.其他用车

        9

        0

        二、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10

        0

        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11

        0

        注:本表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部门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部分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221.4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7.97万元,较2019年减少315.85万元,下降60.30%;本年收入合计1013.48 万元,较2019年增加120.85万元,增长13.54%,主要原因是:一是我院本年度严格执行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得结余结转金额大幅下降;二是本年度我院开始执行零基预算制度,使得省财政厅对我院的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11.34万元,占99.79%;其他收入2.14万元,占0.2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221.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030.27万元,较2019减少161.94万元,下降13.58%,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日子政策,压减一般性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91.19万元,较2019减少33.06万元,下降14.74%,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严格执行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得结余结转金额大幅下降。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30.79万元,占70.93%;项目支出299.48万元,占29.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6.10万元,决算数为101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2%。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1.40万元,决算数为93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11%,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有关规定,我院本年度人员晋级和支出标准有所提高,二是财政部门对业务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年中追加转移支付项目支出,业务项目支出也有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50万元,决算数为2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有一人退休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20万元,决算数为4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有一人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2.1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34.16万元,较2019年减少49.86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是:和2019年相比,我院人员经费平均开支人数有所下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4.22万元,较2019年增加4.71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新增了疫情防疫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2万元,较2019年增加0.89万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度依据赣人社发【2016】43号文提高了遗属补助月标准。

        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1.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文件要求,暂停购买相关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2万元,决算数为15.05万元,完成预算的 77.17%,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3万元,下降13.2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 %,主要原因是本年和2019年一样,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0个,累计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  1.58万元,完成预算的31.6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81万元,下降33.4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5批,累计接待17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0万元,决算数为13.47万元,完成预算的83.15%,决算数较2019减少1.5万元,下降10.02 %,主要原因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2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68万元,降低32.47%,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一段时间封闭管理,二是按照过“紧日子”的文件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4.32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4.8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45.89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4.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45.89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3.3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 29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等 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对“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等2个项目采取单位自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对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跟踪和监控,我们认为,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运行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

        我院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9.16万元,执行数为242.77万元,完成预算的60.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偏低;二是产出指标中时效指标的设备购置率偏低;其他指标均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前已述及,我院绩效目标有两项项低于设定目标,预算执行率偏低,受疫情影响,办案业务活动开支降低及上年结余结转偏大;二是设备购置率偏低,主要是依据赣办发电﹝2020﹞33号文件精神,过紧日子的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在编制时考虑相关风险;二是设备采购率偏低,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力争做到既符合相关规定,又满足业务需要。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9.47

        399.16

        242.77

        10

        60.82%

        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

        229.69

        74.80

         

         

              上年结转资金

        169.47

        169.47

        167.97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基本实现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受理数

        5000

        5513

        10

        10

         

         

        案件办结数

        5000

        5513

        10

        10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9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侦查监督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100%

        10

        10

         

         

         

         

         

         

         

         

         

         

         

         

         

         

        指标2:设备购置及时率

        100%

        60%

        10

        6

        响应过紧日子的文件要求。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1:社会涉诉信

         

         

         

         

         

         

        指标

        访案件处置率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聚焦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积极参与全省共抓打保护攻坚行动,助推绿色崛起

        已完成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息诉信访率

        100%

        100%

        10

        10

         

         

        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

        90%

        98%

        10

        10

         

         

         

         

         

         

         

         

         

         

         

         

        合计

         

        100

        90

         

         

         

         

         

         

         

         

         

         

         

        2. 聘任制书记员项目

        我院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聘任制书记员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聘任制书记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78万元,执行数为56.71万元,完成预算的72.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偏低;二是产出指标中时效指标的书记员招聘工作完成及时率未及时完成;其他指标均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前已述及,我院绩效目标有两项项低于设定目标,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是由于上年结余结转偏大;二是书记员招聘工作完成及时率未及时完成,主要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书记员招聘工作未及时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在编制时全面考虑上年结余结转的影响;二是书记员招聘工作完成及时率未及时完成,加强与人事部门沟通,尽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书记员招聘工作。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主管部门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7.78

        77.78

        56.71

        10

        72.91%

        6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5.81

        55.81

        34.74

         

         上年结转资金

        21.97

        21.97

        21.97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招录书记员,补充基层政法办案力量。

        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参与办案总数

        5000

        5513

        15

        15

         

        质量指标

        指标1:案件办结率

        9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指标1:及时发放率

        100%

        100%

        10

        10

         

        指标2: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100%

        10

        10

         

        指标3书记员招聘工作完成及时率

        及时完成

        未按时完成

        10

        4

        受疫情影响,招聘工作未及时开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参与办案率

        100%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年限

        3年

        3年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检察官对书记员工作满意率

        90%

        100%

        10

        10

         

        总分

        100

        90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决算公开的要求,这里公开《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项目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预算情况

        聘用制书记员项目77.78万元(含上年结转21.97万元,年初预算55.81万元)。

            2.绩效目标

           通过聘用制书记员项目,充实我院办案力量,提高我院办案效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1〕1号)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对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形成了绩效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基本完成预定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20年我院聘任制书记员77.78万元,其中:省财政厅下达55.8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1.97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年初预算77.7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4.45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全年支出56.71万元,其中工资津贴40.19万元,奖金8.55万元,养老医保7.97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我院认真学习贯彻省政法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认真做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的管理工作,确保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到位好、管理使用好、全程监管好,有效防止了专项资金被抵顶、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2)我院严格执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管理的制度,通过近1年来的工作,补充基层办案力量不足。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参与办案总数:依据前面数据,得出本指标5513件,符合设定目标。

        2)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依据前面数据,全年受理案件5513件,办结5513件,得出本指标=5513/5513*100%=100%,符合设定目标。

        3)时效指标

        及时发放率根据2020年统计数据,全年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均及时发放,未出现逾期发放的情况,因此本指标为100%,符合设定目标。

        ②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全年共办结此类案件5513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无一件超过规定的办案期限,本指标为100%,符合设定目标。

           ③书记员招聘工作完成及时率:受疫情影响,2020年书记员招聘工作未及时开展,因此此项目标得分偏低,仅有4分。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产出指标得分为54分。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书记员参与办案率我院2020年度在岗聘用制书记员均分配到各办案单元参与办案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的聘用年限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的聘用年限均超过3年,达到预期目标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效益指标20分,本大项得分为20分。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对2020年度书记员业绩考核得出,检察官对书记员满意度为100%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满意度指标10分,本大项得分为10分。

        4.预算执行率

        按照年初预算77.78万元,实际预算安排77.78万元,实际支出56.71万元,预算执行率72.91%。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本大项得分为6分。

        综合来看,我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指标完成较好,绝大部分都高于或优于设定的目标值,总体得分为90分。

        (三)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分析

        我院聘用制书记员项目绩效目标共有两项低于设定目标,其中一项就是预算执行率偏低

        导致上述情况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带来的问题。但存在上年结余结转的问题(原因是2019年书记员下拨相对较迟,而实际上我院先行垫付了相关费用,导致出现了一定金额的结余结转),

        另一项问题是书记员招聘工作完成及时率受疫情影响,2020年书记员招聘工作未及时开展,因此此项目标得分偏低,我院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与省院及我院人事部门沟通,完成招聘工作

        、绩效评价结果

         书记员经费项目基本完成预定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务会计制度:我院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履行政府会计制度,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的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前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后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主管部门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7.78

        77.78

        56.71

        10

        72.91%

        6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5.81

        55.81

        34.74

         

         上年结转资金

        21.97

        21.97

        21.97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招录书记员,补充基层政法办案力量。

        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参与办案总数

        5000

        5513

        15

        15

         

        质量指标

        指标1:案件办结率

        9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指标1:及时发放率

        100%

        100%

        10

        10

         

        指标2: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100%

        10

        10

         

        指标3书记员招聘工作完成及时率

        及时完成

        未按时完成

        10

        4

        受疫情影响,招聘工作未及时开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参与办案率

        100%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年限

        3年

        3年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检察官对书记员工作满意率

        90%

        100% 

         

        10

        10

         

        总分

        100

        90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决算公开的要求,这里公开《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项目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预算情况

        聘用制书记员项目77.78万元(含上年结转21.97万元,年初预算55.81万元)。

            2.绩效目标

           通过聘用制书记员项目,充实我院办案力量,提高我院办案效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1〕1号)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对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形成了绩效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基本完成预定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20年我院聘任制书记员77.78万元,其中:省财政厅下达55.8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1.97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年初预算77.7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4.45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全年支出56.71万元,其中工资津贴40.19万元,奖金8.55万元,养老医保7.97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我院认真学习贯彻省政法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认真做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的管理工作,确保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到位好、管理使用好、全程监管好,有效防止了专项资金被抵顶、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2)我院严格执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管理的制度,通过近1年来的工作,补充基层办案力量不足。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参与办案总数:依据前面数据,得出本指标5513件,符合设定目标。

        2)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依据前面数据,全年受理案件5513件,办结5513件,得出本指标=5513/5513*100%=100%,符合设定目标。

        3)时效指标

        及时发放率根据2020年统计数据,全年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均及时发放,未出现逾期发放的情况,因此本指标为100%,符合设定目标。

        ②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全年共办结此类案件5513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无一件超过规定的办案期限,本指标为100%,符合设定目标。

           ③书记员招聘工作完成及时率:受疫情影响,2020年书记员招聘工作未及时开展,因此此项目标得分偏低,仅有4分。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产出指标得分为54分。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书记员参与办案率我院2020年度在岗聘用制书记员均分配到各办案单元参与办案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的聘用年限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的聘用年限均超过3年,达到预期目标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效益指标20分,本大项得分为20分。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对2020年度书记员业绩考核得出,检察官对书记员满意度为100%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满意度指标10分,本大项得分为10分。

        4.预算执行率

        按照年初预算77.78万元,实际预算安排77.78万元,实际支出56.71万元,预算执行率72.91%。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本大项得分为6分。

        综合来看,我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指标完成较好,绝大部分都高于或优于设定的目标值,总体得分为90分。

        (三)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分析

        我院聘用制书记员项目绩效目标共有两项低于设定目标,其中一项就是预算执行率偏低

        导致上述情况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带来的问题。但存在上年结余结转的问题(原因是2019年书记员下拨相对较迟,而实际上我院先行垫付了相关费用,导致出现了一定金额的结余结转),

        另一项问题是书记员招聘工作完成及时率受疫情影响,2020年书记员招聘工作未及时开展,因此此项目标得分偏低,我院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与省院及我院人事部门沟通,完成招聘工作

        、绩效评价结果

         书记员经费项目基本完成预定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务会计制度:我院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履行政府会计制度,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的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前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后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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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上饶市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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