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察动态 | 检务须知 | 公开听证 | 检察长信箱 | 在线咨询 | 12309检察网 | 检察听证网 | 代表委员联络
兔年春节将至,为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春节,确保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安全,信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联合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对经营单位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无证照经营、存储环境不符合规定以及散装食品是否合格、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货查验等进行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经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检查中,还向各经营单位宣导《食品安全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信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州区公安分局)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等法律法规。
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加强了全区烟花爆竹和食品经营安全秩序,进一步推动经营单位落实落细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经营单位在烟花爆竹旺季销售来临之际依法持证,规范有序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保障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版权所有: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江大道南侧 邮编:3340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