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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中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持续推进检务公开的力度,常态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
近日,信州区检察院在依法对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公开送达的过程中,积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送达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当场深刻悔过,愿意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充分叙述案情,详细解释了检察机关认定本案情节轻微可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官对案情的把握细致入微,释法说理通俗易懂,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体现了刑法的威严和温情。
人民监督是司法民主、司法公开的重要形式和制度体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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