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跨越式赶超”的主题主线,紧扣“融入长三角、中部走前列”的路径定位和“三大五提升”的发展举措,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履职,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聚力发展大局,在服务中心工作上彰显新作为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7人,起诉10人,市检察院对叶某某间谍案依法提起公诉,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安定,批捕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319人,起诉352人,批捕金融领域犯罪60人,起诉124人,鄱阳县院办理了全省首例职务类犯罪“自洗钱”案。坚决保障人民安宁,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批捕涉黑恶犯罪29人,起诉144人,深挖线索70条,依法处置涉案财物8亿余元,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致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涉企犯罪打击力度,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69人,起诉130人。加强涉企案件政策适用,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依法不捕、不诉324人,监督撤案5件,清理“挂案”10件,德兴市院对浙江某企业污染环境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入选省检察院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典型案例。加强涉企检察服务,办结企业诉求82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62件次。
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7037人,适用率88.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3%,有效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5人,已起诉21人,依法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人。积极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发出检察建议845份,督促纠正解决问题386个,市检察院针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入选省检察院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倾力参与新冠疫情防控。持续筑牢抗疫法治防线,批捕涉疫刑事犯罪13人,起诉29人,依法不捕、不诉4人。持续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十条措施”,尽心尽力为企业纾困解难。持续投身疫情防控,260余名党员干警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2300余人次,让“检察蓝”始终飘扬在抗疫一线。
二、聚焦聚力群众关切,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展现新担当
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着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2337人,广信区院、婺源县院等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5件,依法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玉山、横峰等县院针对电动车“飞线充电”系列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电动车使用安全问题联动整治。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向51名贫困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67万余元。着力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针对“窨井盖”等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4件,有力推动问题整治。
优化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深化拓展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办理听证案件398件,开展简易听证50件次,铅山县院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听证,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办理来信来访2033件次,对非公企业维权等信访案件,程序性回复和实体性答复时限由原来的7日、3个月缩短为次日、1个月。深化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清理化解重复信访案件32件,市检察院综合运用领导包案、联动帮扶、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了连续申诉5年的程某某信访案,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批捕172人,起诉226人。坚持惩戒和帮教并重,批捕未成年人犯罪118人,起诉144人,不捕271人,不诉112人;创新“未检+社工”工作模式,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13人,帮助38名学生重返校园;发出《督促监护令》266份,建议、支持撤销监护人资格6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向乡村延伸,222名检察官担任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60余次,覆盖师生及家长3万余人。
守护大美上饶绿水青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59人,起诉36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71件,德兴市院被评为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保护作用,鄱阳县院设立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针对非法围堰行为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拆除堤坝。充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监督违法行为人补植林木8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140万尾,余干县院办理的严某某等11人非法毒杀、贩卖珍稀鸟类案,法院判令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14万元。
三、聚焦聚力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成效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批捕3607人,起诉6497人,不捕1883人,不诉1710人,广丰区院对俞某某包庇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典型案例。依法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环节监督,监督立案28件、撤案61件,纠正漏捕24人、漏诉3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1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依法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开展28次专项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2人。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强化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案件231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6件。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案件39件,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执行不到位案件27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对虚假诉讼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1件,市检察院在办理潘某某等人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中,发现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潘某某等4人及涉案6名司法工作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入推进行政检察。扎实做好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案件3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6件。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立案11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化解行政争议35件,德兴市院办理的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保护职责,立案75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及发布公告702件,提起公益诉讼28件,德兴市院牵头成立全省首个公益诉讼英烈保护联系点,市检察院办理的“三清山巨蟒峰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并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收录。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立案194件,发出检察建议180件,针对医保资金先行支付追偿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或开展行政磋商,追偿医保基金129万余元。积极探索办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6件,市检察院办理的困境儿童余某某因家庭监护缺失导致人身受到严重伤害案,推动帮助其解决医疗费用22万余元。
四、聚焦聚力自身建设,在锻造过硬队伍上提升新形象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持续学习、全员测试、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学习交流会等形式,不断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入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共作出请示报告104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施意见,推出便民利民举措200余项,办好为民实事2100余件。
大力提升专业能力。突出业务能力建设,10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称号,信州区院2名干警分获全省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第一名。突出办案质效提升,坚持每月分析研判会商业务数据,做深做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837件。突出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弋阳和万年县院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制发“检务督察令”5件,督促整改问题25个,推动责任向下传导、层层落实。狠抓队伍教育整顿,共查摆出“6+N”类问题2195个,开展谈心谈话1545人次,制定完善各类制度机制210余项。狠抓“三个规定”执行,共记录报告相关事项921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3次,及时办结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视察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595人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12309网站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3条、程序性信息9275条,公开法律文书4982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不够精准,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队伍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四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情况仍有发生,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奋力推动新时代上饶检察工作“高质量、走前列”,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大美上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做深做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各项举措,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上饶、法治上饶建设。
二是以更大力度保障民生民利。聚焦食药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群众关切,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传递司法温暖,促进社会和谐。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是以更强自觉履行检察职责。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检察工作新理念,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四是以更严标准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推进党建与队建、业务深度融合。突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大美上饶”作出更大检察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