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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0-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国家监察委员委、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委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如下六个方面: 

        (一)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二)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对全市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三)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四)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检察机关刑事赔偿事项,并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五)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六)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院本级。编制人数98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47人,其中:在职人数93人,包括行政人员8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1,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1

        第二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3616.2万元,较上年增加1195.9万元,增加49.41%,其中财政拨款3304.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1.37%,较上年增加1675.94万元,增加102.93%,主要原因为按照省财政要求,我院自2020年开始按照零基预算编制年初预算,上年结转31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63%,较上年减少480.04万元,下降60.61%。主要为我院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进一步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3616.2万元,较上年增加1195.9万元,增加49.41%。

        1. 按资金性质分类:财政拨款支出3304.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1.37%,较上年增加1675.94万元,增加102.93%;上年结转31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63%,较上年减少480.04万元,下降60.61%。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3304.9万元,较上年增加884.6万元,增加36.55%,其中检察支出3304.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690.6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77.71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1.8万元,检察监督524.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5.70万元本年新增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5.70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6万元本年新增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5.6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85.6万元。

        3.按支出经济类别分类:基本支出3001.9万元,较上年增加1373.64万元,增加84.3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6.37万元,较上年增加1017.07万元,增加73.74%;商品和服务支出575.17万元,较上年增加350.17万元,增加155.63%);项目支出614.33万元,较上年增加255.09万元,增加71.0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3.03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16.2万元,较上年增加1195.9万元,增加49.4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75.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50.17万元,增长155.63%,其中:办公费50万元,水费10.00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78.38万元,差旅费30万元,一般因公出国(境)1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培训费18万元,会议费18.6万元,公务接待40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14.9万元,福利费18.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48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64.4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1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614.3万元,其中:二级项目2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涉及资金614.3万元。

        (九)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一级项目均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设定,具体可参阅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的相关内容

        1. 办案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办案经费项目是为了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一般分为办案经费和装备资金。

        2)立项依据: 财政部《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财行[2009]209号)。

        3)实施主体: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按照省财政厅和省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

        5)实施周期:2020年。

        6)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安排280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下表。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办案经费二级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16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80

        其中:财政拨款

        28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通过办案经费的投入,提升办案所需装备的科技含量,为进一步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效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年度案件办结情况

        80%

        抗诉意见采纳率

        30%

        时效指标

        侦查监督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控告举报案件

        100%

        生态效益指标

        公益诉送案件参与

        积极参与全省公益诉送案件,助推绿色崛起

        可持续影响指标

        年度信访情况

        8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

        90%

         

         

        2. 书记员业务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为保障和充实基层政法机关办案力量,我省按照党中央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

        2)立项依据: 中央政法委和省政法委的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按照省财政厅和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单位设定有关绩效考核目标,并据此考核。

        5)实施周期:2020年。

        6)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安排202.3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02.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下表。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书记员业务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16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2.3

        其中:财政拨款

        202.3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通过招录一定数量的书记员,加强基层政法办案力量,努力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与办案总数

        80

        参与扫黑、创卫等单位组织活动

        12次

        公益成年检察活动参与数

        3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80%

        时效指标

        经费保障情况

        100%

        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通知2020年我院预计出国1人,故未减少。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省财政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等规定的出台,我院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45万元,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车辆年度使用情况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均在本科目反映)。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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