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婺源县检察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新进展新成效,增进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10月26日上午,婺源县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国勇,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董少武出席新闻发布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在金主持。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国勇通报近年来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及未检工作主要做法。
近年来,婺源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坚持教育与惩处并重,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
1.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各类犯罪。
2.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3.强化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坚持改革与创新并重,推进未检工作规范化
1.推进工作模式改革。
2.创新办案工作机制。
3.依法延伸工作职能。
坚持主导与合力并重,推进未检工作社会化
1.强化检教协作,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2.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助推未成年人保护升级。
3.依托未检+公益诉讼检察,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
4.以检察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答记者问
随后,媒体记者就《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出台目的、县检察院如何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以及下一步未成年人检察重点工作进行提问,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董少武逐一进行了解答。
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是婺源县检察院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一环,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的了解。婺源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发布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履行司法保护职责,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协同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主体共同发力,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