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我考入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次穿上检察制服,戴上象征着公平正义的检徽,成为一名检察干警,心中感觉到无比庄严神圣。经过八年历练,我成长为一名公诉人。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贡碧芝
还记得第一次提审犯罪嫌疑人紧张的自己,第一次出庭支持公诉时忐忑又激动的自己,记得每次穿上检察制服后都能迅速冷静下来的自己。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期间,我办理了上千起刑事案件,虽然基层检察院大多是简单的刑事案件,我总是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因为我坚信“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再小的案件对当事人都是“天大”的事。在面对大要案时,我也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不断提高。
我被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抽调办理张某明、毛某某、张某三人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夏季的江西酷暑难当,我和同事们、侦查人员多次前往三清山巨蟒峰查看现场、调查取证。最终,三被告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为保护名胜古迹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更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办理这件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有如此重大影响的案件,我深刻感受到“检察蓝”带给我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更坚定了我成为一名优秀检察官的目标和信念。
2019年8月,我深感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员额检察官不能局限于一个检察业务领域,要全面发展,精通新时代四大检察业务。
我选择跳出自己的舒适区,离开工作八年的刑事检察部门,从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面对新岗位、新思路、新任务、新要求,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身上的“检察蓝”。我马不停蹄地开启了新一轮“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工作模式。转变工作思路,加强与刑检部门沟通协作,在刑事案件中深挖案件线索。
从彭某某涉嫌诈骗罪刑事案件中,我发现王某某与彭某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彭某某为骗取保险金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提起民事诉讼,该案涉嫌虚假诉讼。
在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后,我字斟句酌撰写再审检察建议,努力做到精准建议、指向明确。该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并最终撤销了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诉讼请求。
在领导的鼓励和推荐下,我还克服畏难情绪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既然参加就必须全力以赴,我积极备战,虚心向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领导、同事请教,认真学习行政法学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检行政监督业务指导文件,研读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00余个。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最终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我和同事们还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办理了全省首批医保先行支付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在省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中向全省三级公益诉讼部门全体人员进行视频授课,讲解办案思路和经过,为全省三级检察院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借鉴,为挽回国有财产损失贡献了力量。
新时代检察工作任重道远,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官,我将继续保持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不断坚持对法律知识、检察业务的探索,在守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为“检察蓝”添色增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