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德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虞利枝向各单位出席人员讲述了强制报告义务的含义、应当报告的情形以及通过何种方式报告等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各联合单位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了解,切实增强了义务主体的报告意识和责任担当。
宣讲过后,德兴市人民检察院还向各单位发放了强制报告海报。
下一步,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监督力度,做好宣传工作,不断丰富宣传主体。通过加强与教育、卫生、民政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机构的沟通协作,让强制报告成为社会共识,让更多人成为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员”和“践行者”,让侵害未成年人的“黑手”无处遁形,用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