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鄱阳湖生态湿地保护中心在瑞洪镇瑞洪大桥下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督促两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修复因其违法行为而遭破坏的鄱阳湖水域生态环境。
活动现场,在余干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鄱阳湖生态湿地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和现场群众的共同见证下,两名当事人将500余尾鲜活鱼苗投至信江。

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公开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提高了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的知晓度,更加深了老百姓对鄱阳湖禁渔区非法捕鱼行为的认识,是一次现场普法课,更是一次警示教育课。
接下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守护“鄱阳湖一湖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