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捕鱼,会导致小鱼死亡,大鱼被电晕后即使存活,其性腺发育也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对渔业造成毁灭性伤害;还会对螺蛳、贝类等造成毁灭性破坏,可能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链的断裂,破坏生态循环;在鱼类繁殖季,因电击或窒息而死的大量水生物腐烂变质,还会影响河道水质……” 9月23日,在上饶市检察院联合广信区检察院举行的一次公开听证会上,来自区农业农村局的渔业专家就电捕鱼对渔业生态环境的危害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广信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董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发现,董某自2018年6月开始便陆续在信江河广信区段浅滩水域内非法电鱼贩卖,2021年12月14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查获电瓶、逆变器等捕捞工具和12.3斤渔获物。 “信江河作为鄱阳湖水系五大河流之一,经由鄱阳湖汇入长江,董某非法电鱼的行为破坏了信江河的生物资源和生态功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很有必要。” “考虑到董某的悔改态度及其家庭客观情况,建议以增殖放流方式修复受损的信江河生态环境。” “以前只知道不可以电鱼,今天才知道原来电鱼对生态环境的危害这么大!回去后,我们要多宣传,让老百姓都知道电鱼的后果,共同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听证会上,受邀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围绕听证议题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最终形成统一意见,同意对董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增殖放流补偿生态,在案发地广泛张贴道歉信。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增强办案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此次公开听证邀请渔业专家、公益志愿者参与,充分运用相关专业领域的“外脑”、“外眼”,不断提升听证质效,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让公益诉讼检察更具“智慧”和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