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81岁的吴某某,其妻子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本人也在该事故中受伤,家里医治共花费二十余万元,吴某某出院后生活无法自理。办案检察官经过调查走访,了解到吴某某全家均系农民,无其他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无能力承担继续治疗费用。
针对这些情况,弋阳县检察院决定就吴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考虑到吴某某吴某年纪偏大且身体受伤,听证会的现场便设在吴某某居住地家门口,并邀请乡镇工作人员、及吴某某所在村的村委会成员担任听证员,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公开听证,简化听证程序。在评议阶段,听证员围绕申请人的家庭困难程度、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吴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听证会后,吴某某对检察院上门听证减少其诉累表示感谢,也感恩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解决其生活困难。 下一步,弋阳县检察院将根据具体案情,按程序提请审批。同时县检察院将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推行巡回检察听证,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案结、政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