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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四学并举”促指导性案例学习落实落细落到位
        时间:2020-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发挥指导性案例规范司法办案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重视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指示精神,按照省院《关于做好指导性案例学习培训的通知》要求,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分党组主要负责人吴曙明同志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明确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国华同志为指导性案例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指导性案例的学习筹划落实工作。学习中该院通过集体研学、领导导学、部门细学、督查促学“四举措”强化对指导性案例学习,确保指导性案例的学习落实落细落到位。 

          集体研学 

           为抓好指导性案例的学习,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别通过分党组会、检委会、干警大会等形式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高检院第十七批、第十八批、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全体干警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指证示证、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等方面入手,学习指导性案例的办案经验,领会其中的法制理念,以便借鉴典型案例指导实际,规范司法意识,提升办案能力。 

          领导导学 

           长堎院分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贾文琦同志结合自己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为全院干警授课辅导。贾专委从基本案情、诉讼过程、案件结果、案件要旨、指控和犯罪证明以及指导意义等方面详细讲授了高检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的具体案情,引导全体干警参悟各类案件的办案经验,领悟办案过程中的检察智慧,分享了学习指导性案例的心得体会,用自身实际行动带动全体检察人员参与学习培训。 

          部门细学   

          各部门采取个人自学、交流互学、以考促学等方式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学习中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会充分学习领会指导性案例的精髓,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督查促学 

          为督促各部门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国华同志带队深入每个部室进行由点到面的学习督导,并要求各部室要办案的过程中合理运用指导性案例中的经验做法和理念方法,提高办案质效。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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