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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长堎地区检察院检察长郭云水出庭办理未成年犯提请减刑案件
        时间:2018-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昌长堎地区检察院

        检察长郭云水出庭办理未成年犯提请减刑案件

        2018515,南昌长堎地区检察院检察长郭云水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出席少年法庭,参加由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提请的对5名罪犯提请减刑案件的审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萍担任审判长,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长吴建忠担任执行机关代表。
            庭审现场,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代表宣读了对周某等5名罪犯的提请减刑建议书,并就罪犯改造情况举证,法庭依法讯问了罪犯,证人出庭对罪犯改造情况予以作证,罪犯当庭作了陈述,郭云水检察长询问了证人与罪犯,并对执行机关出示的有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在宣读出庭意见书环节,郭云水检察长根据5名罪犯所处人生阶段、原判罪行、余刑长短的不同,分别做了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出庭公诉,贯彻落实司改要求,已成为该院检察工作的新常态。通过此次开庭审理,南昌长堎地区院不仅强化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性条件审查,拓展了刑罚执行变更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充分考虑了减刑、假释案件所涉各方的权益,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并且打破了服刑罪犯单纯“以分计奖,以奖减刑假释”“唯计分论”的改造思维,有利于罪犯树立“认罪服法、真心悔罪、踏实改造”的积极态度,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供稿:驻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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