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玉小检普法:
什么是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什么是恐怖活动?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
●宣扬恐怖主义, 煽动实施恐怖活动, 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
●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
●其他恐怖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恐怖工作的重要指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7周年之际,玉山检察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反恐防恐相关知识,帮助公民了解、识别涉恐可疑迹象与行为,提高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倡导人人争当反恐怖斗争的信息员、宣传员和战斗员,努力形成全民反恐防恐新局面,为平安玉山建设贡献力量。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个公民和组织应履行的义务。我们一定要了解反恐常识、增强防恐意识、掌握避险自救能力,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暴恐活动的水平,形成全民反恐防恐的浓厚氛围,全力扞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
温馨提示:
①不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②不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
③积极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