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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玉山检察:惩治欠薪违法犯罪 维护民工合法权益
        时间:2022-1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小荣(化名)在玉山县经营服装公司,并聘请了员工,后公司经营不善倒闭,拖欠员工工资几十万元。小荣为逃避员工催要工资便更换了手机号码,并于2021年逃离玉山前往杭州务工。员工因多次电话、微信都联系不上小荣,到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欠薪,但小荣一直未执行,案件被立为刑事案件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以后,立即听取十余名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小桃(化名)表示,大部分员工的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在小荣的公司里打零工是按工作量进行工资结算,每日也只能赚取几十元到一百元左右的工资,而小荣已经拖欠了半年的工资并突然失联,导致其家庭生活难以维系。为达到良好的办案效果,承办人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小荣,深刻地向其剖析事情的利害关系,并对小荣进行教育和说理。小荣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尽力支付所拖欠的薪资。在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下,小荣的家属代为支付了部分欠薪,并与所有员工签订了还薪协议,在两年内归还所有拖欠的薪资及利息。

        最终,案件承办人联合本院民行部门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小荣认罪认罚并已支付部分欠薪,对其提出从宽处理的意见。法院在经过审理以后,依法判决小荣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责令其支付剩余的拖欠薪资。

        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报酬是提升劳动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物质基础。温馨提醒各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损害的不仅是用工单位的信誉,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在找工作时要尽量选择信誉好、有固定住所、固定资产的公司,并且要强化维权意识,遇到恶意拖欠工资行为要及时向劳动监察、司法机关报案,以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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