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余干县检察院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意识,以党建促队建,取得较好成绩。 抓实“三会一课”,盘活党建“一盘棋”。配齐配强党支部,确定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选拔党务熟练、业务过硬的检察干警任支部委员。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普法小分队,结合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干警参加社区疫情防控100余次,送法进校园5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万余册。 
党员干警交流学习体会 抓好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成立由我院检察长为组长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余干县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开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增设专用服务热线,选派29名党员干警一对一挂点,服务县生态食品产业园区30家企业,召开企业座谈会3次,开展专题调研3次,解决企业诉求10件,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累计百余次,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走访企业接受法律咨询 2022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涉企和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56件,其中不批准逮捕13件14人,不起诉15件21人。共受理27件涉企公益诉讼案件,民事案件3件,受理行政案件2件。如:我院在对全县加油站、液化气站安全生产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部分加油站及液化气站存在配电房设置不规范、灭火器失效等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可能造成严重安全事故,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我院已对此立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通过磋商和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到液化气站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情况 抓实环境保护,守护一湖清水。与县河长办会签了《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与县林长办会签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服务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长江流域鄱阳湖水域生态环境。我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有村民趁枯水期,进入鄱阳湖水域湿地放牧。还有游客开车进入鄱阳湖湖区游玩,造成湿地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被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院向县有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抓紧纪律规矩,明底线。严格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查找出来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重点岗位防控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对不捕不诉、捕后不诉等风险点织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组织案件评查200余件。抓深抓实“三个规定”登记填报制度,2022年前三季度,共记录报告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8件,形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