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民生的必然要求。11月21日,我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个最严”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案。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这是《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颁布以来的第二次系统性、结构性的重大修改,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为公众健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次检查以辖区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养老院及学校食堂等地为检查监督重点,针对相关食品药品的生产、加工、贮存、销售、保管等各环节进行实地认真检查,全面摸排安全隐患,保障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