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非公企业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近年以来我院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合法权益有关情况,并发布3起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淑莲主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春华就我院“服务非公企业工作”进行了新闻发布,随后两位检察官就与会记者的提问进行回答。于都县融媒体中心、于都青年网、于都信息网等多家县级媒体及部分企业高管出席本次发布会。
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此,我院加强和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严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涉毒涉枪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依法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去年以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432人,提起公诉729人,依法从快办理了一批重大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基本面的安全稳定。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依法对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出以重拳,惩治破坏企业经营等刑事犯罪,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批捕47件65人,起诉91件155人,为民营企业提供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主动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制定了《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先后走访赢家服饰等民营企业20余家,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周边治安环境和司法诉求,征求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审查,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又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保障企业员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不批捕涉案民营企业高管3人,不起诉16人,变更强制措施8人。对涉民营企业被立案后长期未处理的案件进行清理,监督撤案8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方面立足检察职能,拓宽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在本院设立服务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在县工业园设立检察联系点,建立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构建12309检察服务平台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民营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另一方面出台惠企举措,融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进一步完善“案件受理短信告知”工作机制,主动发送短信告知辩护律师、案件当事人案件案由、移送法院提起公诉等案件主要程序性信息,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案件知情权,着力减少诉讼参与人来回奔波、重复打听案件进度的劳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深入贯彻积极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于都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做深做实做出成效,为新时代新征程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于都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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