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赌博,很多人会想到“六合彩”赌博,1:40、1:42的高赔率让一些不法分子趋之若鹜。近期又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这些赔率吸引赌民参赌,接受“六合彩”码单被判处刑罚。
近日,经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凌某某、张某某因犯赌博罪被寻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案情一
2016年至2018年间,凌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微信等方式收取多名赌民的“六合彩”码单,并按投注总额1%比例“返水”(即获取报酬)。经查实,凌某某收取赌民“六合彩”投注共计人民币20万余元,获得“返水”人民币2000元。
案情二
2015年至2017年间,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采取“六合彩”赌博的方式,按投注金额1%比例获取“返水”(即获取报酬),招揽赌民参与“六合彩”赌博。经查实,张某某收取赌民“六合彩”投注总计人民币20万余元,获取“返水”人民币2225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检察官提醒
地下“六合彩”循环周期短,赔率高,具有很强的诱惑力,造成很多赌民沉迷赌博,导致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也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在此检察官提醒:“六合彩”碰不得买不得,天底下没有那么多“一夜暴富”的事,不如脚踏实地的做事,靠努力勤劳的双手拼搏自己想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