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回报”“高收益”
“老熟人”打着“稳赚不赔”的幌子
盯上了你的“钱袋子”
当心!
你心动了
他的机会就来了
小心一夜暴富的梦想
被照进一夜暴“负”的现实!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至9月期间,钟某某伪造与江西赣寻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寻乌县林业局、寻乌县长宁镇学习社区、寻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会昌县信访局、寻乌县文峰中小学等6家企业、单位的采购合同及清单。
以许诺利润分红与被害人合作投资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侯某某等人的信任,共骗得投资款共计人民币2790700元,事后以归还本金及利润的名义返还给侯某某、林某某共计人民币708500元,剩余人民币2082200元被钟某某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消费。
我院以钟某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犯罪手法】
钟某某是如何布下投资陷阱,一步步套路侯某某“养老钱”的呢?
1.在网上伪造印章
钟某某在网上联系到一个私刻印章的人,双方添加微信后,钟某某将需要刻制的6个印章名称发送给对方,然后通过快递寄送。
2.伪造采购合同
钟某某按照他原先与赣寻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作过的采购合同,将合同的乙方、项目验收时间、采购物品及金额等内容进行更改,盖上伪造的印章,伪造了一份份采购合同。
3.以高额利润做诱饵
以高额利润作为诱饵,哄骗被害人将“投资款”转入其指定账户,然后伪造收款证明。
4.拖延时间,打消疑虑
为打消被害人疑虑,钟某某在“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微信将网上找到的货物照片及调试安装照片发送给被害人,伪造“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并且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以归还本金及利润的名义让被害人尝到初步“甜头”,从而诱使被害人不断为虚假项目投入资金。
检察官说法:
投资理财套路多,花言巧语听不得,投资风险要记牢,稳赚不赔勿轻信,只有捂住自己的“钱袋子”,才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