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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检说法】一时疏忽酿山火,终生遗憾责难逃
        时间:2022-04-14  作者:  新闻来源:人民网  【字号: | |
         随着天气逐渐回暖、降雨减少

        春耕备耕生产用火和祭祀用火显着增加

        又到了每年森林火灾多发、易发时段

         

        鞭炮纸屑复燃……

        炼山不慎……

        焚烧杂草不慎跑火……

        点点星火+不经意间的一个操作

        =

        一场森林火灾+沉重法律责任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会导致森林生态系统失去平衡,甚至造成人畜伤。

        案例一

        2021年1月3日下午,曾某某在自家田里干活时点燃枯树叶烤火取暖,未等燃烧的灰烬完全熄灭便离开干活。约20分钟后烤火点周围的树叶、杂草燃烧起来,继而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49.2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43269万元。

        本院经审查,依法对曾某某提起公诉;曾某某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

        案例二

        2021年2月24日中午,邝某某擅自在其果园内焚烧患有黄龙病的脐橙树,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起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260.8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19725万元。

        本院经审查,依法对邝某某提起公诉;邝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三

        2021年1月16日上午,古某某用焚烧的方式清理其屋后路边水沟旁的杂草,不料火星引燃附近杂草,火势增大蔓延继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起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692.8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455865万元。

        本院经审查,依法对古某某提起公诉;古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

        过失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一条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温馨提示

        清明将至,随着祭扫、进山游玩、郊游踏青等进入高峰期,防范森林火灾显得愈发重要。据国家森防办统计,近五年来,在已查明火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由人为原因引发的占到97%以上。其中,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炼山造林位列前4位。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切勿侥幸与大意。杜绝野外用火,做到无火生产、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不带火种上山,主动做好森林火灾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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