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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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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08  作者:  新闻来源:人民网  【字号: | |
         2021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九十周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市检察院工作部署和县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决议,从百年党史和人民检察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更加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司法为民更有为。办理各类案件681件,同比上升41.9%;刑事-件比1同比下降53.94%,有效减少当事人诉。开展带案下访、不起诉公开宣告进村26人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达99.12%,居全省第29名。

        ——服务发展更有方。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件,获评县生态建设攻坚先进单位。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积极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获评县服务七大攻坚工作司法保障先进单位、县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队伍建设更有力。8个集体、12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连续三届获评省文明单位,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先进典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主动作为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将司法救助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向8名脱贫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7.3万元。支持农民工起诉,帮助2名农民工追回务工工资8832元。加大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刘某贪污扶贫资金案获法院有罪判决。认真做好脱贫户和联系村帮扶工作,帮办实事好事50余件,落实道路维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等帮扶资金17万元;协助新建一处集中供水水源地,有效缓解群众用水紧张问题。

        倾情优化营商环境。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24人、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5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196万余元。服务六稳”“六保,对涉企案件全面贯彻慎捕慎诉的执法理念,依法不起诉涉案民营企业人士8人,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梁某等人作不起诉处理法获《法治日报》《赣南日报》等刊发,向民营经济发展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用心守护绿水青山。切实筑牢寻乌生态法治屏障,起诉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生态犯罪26人,督促关停违法养殖场2处、疏通排污管道2处、补植复绿林地2691.2亩、增殖放流鱼苗2万余尾。与县河长办、县水利局会签《水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三项机制,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5件,涉及弃土场水土保持、城市污水管网设施、马蹄河流域非法捕捞等范围。

        助力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把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作为检察办案背后的价值追求,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和行政执法难点堵点,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9件均获采纳,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加强行业管理。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依法不批准逮捕45人、不起诉38人,同比上升73.08%153.33%。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为民办实事宣传周等活动,让法治观念浸润人心。   

        二、牢记初心使命,驰而不息办好为民实事

        守牢社会平安底线。在打击犯罪中担当作为,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0人,提起公诉251人,同比上升41.84%14.09%。出台《办理涉黑恶案件长效机制》《关于办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5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严惩影响公众安全感犯罪,起诉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44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1人、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人,有效维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坚持如我在诉,对受理的43件信访件落实件件有回复,采取领导包案、公开听证4等方式,耐心释疑解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用心用情办好国家司法救助案,向16名因案致困人员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7.7万元,持续传递检察温情。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依法适用268人,适用率达93.71%,有效减少社会对抗。

        坚决守护群众安宁。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3人,均获有罪判决。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卫生、药店违规销售等专项检查,及时向主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履职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强化依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10人、起诉10人。引入检察+社工模式开展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3考察等,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人、直接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率同比上升26.67%,居全市第2名。向4名案涉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积极开展法治教育,17名法治副校长深入22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教育师生6000余人。

        三、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不断优化。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11人,监督撤案11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均获采纳,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获采纳。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人被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执行监督逐步深化。深入监管场所开展安全检查16次,提出的纠正意见均得到落实。核查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2人。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1份均获采纳,有效助力县乡村三级顺利换届。

        民事行政监督提档升级。受理民事检察案件10件,同比增长66.7%。坚持司法为民,在监督办案时同步启动司法救助工作,民事执行监督+司法救助做法获《检察日报》刊发。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均获采纳,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发行政检察建议5件均获采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件。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推动解决土地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等问题。

        公益诉讼检察扩容增量。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33件。以磋商 6方式办理英烈保护领域案件。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份均获采纳,磋商支付生态赔偿金5280, 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法院判令支付生态赔偿金61万余元,用检察能动履职擦亮寻乌红绿古橙四色名片。对履职中发现的广东省平远县某液化气站长期提供跨省气瓶充装服务等问题,通过粤闽赣三省五市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及时移送线索,整改效果良好,相关跨区域协作经验获《南方日报》刊载。

        四、注重自身建设,党建引领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思想政治引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和人民检察史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好用活寻乌红色资源,大力弘扬寻乌调查精神,将红色基因融入检察工作,引领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0余件次。

        坚持不懈提升业务素能。坚持将学习融于日常、抓在经常,督促干警用足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等网络学习平台。不断强化岗位练兵,常态化安排干警进行国旗下的演讲,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竞赛15人次、专题培训63人次、传导式教学28人次,选派2名干警到上级院跟班实训。安排年轻干警参加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评查和列席检委会,以常态化案例研讨沉浸式提升业务素能。9篇检察理论研究和调研文章被各级期刊采用。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刀刃向内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问题24个,修订完善制度22项。全面认领巡察反馈的3大类55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108项,不折不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三个规定7,记录填报57人次,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开展警示教育26场次、廉政谈话97人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突出干警8小时以外管理。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决议和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发放联络专刊1100余份,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座谈调研、参加案件听证等活动128人次。常态化开展与代表、委员同行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建议,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对23件案件组织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认真听取、认真对待律师意见建议,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工作机制。坚持司法公开,公开法律文书202份、程序性案件信息326条。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检察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信息200余条,“寻乌检察”微信公众号年度影响力荣登全省检察系统排行榜第3名。

        一年来,县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惯性思维依然存在,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还不够到位;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监督质效仍需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不完全适应,在能力提升、人才储备、年轻干部培养上还需加大力度,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尽快加以解决。

         

        2022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县党代会部署要求,聚焦作示范、勇争先六个江西奋斗目标,围绕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和着力推进四大品牌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以寻乌不寻常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强党建重引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条主线,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促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坚决扞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政治优先评价标准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行。

        二是顾大局敢担当。聚焦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深化深寻帮扶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后花园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危害金融安全、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型犯罪以及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电信诈骗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类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保民生办实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进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用法治手段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实做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司法保护,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司法温暖。

        四是强监督促发展。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持续深化检察监督能力建设。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不枉不纵、宽严有度。提升民事检察质效,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强化行政检察职能,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五是练内功提素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坚持不懈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专业素能,锤炼过硬本领。

        各位代表!使命再催新征途,栉风沐雨自担当。站在建党百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新起点上,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守初心使命,赓续光荣传统,锐意进取,实干笃行,为奋力谱写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寻乌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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