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平安寻乌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着力强化检察担当,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非公企业权益的犯罪,依法批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0件36人,起诉29件38人。制定服务非公经济“15条”实施意见,设立服务非公经济联系点、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讲150余场次。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对涉罪民营企业人员依法不起诉10件15人,用司法善意为企业发展解绊。
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扛起扶贫政治责任,干警挂点帮扶全覆盖,为挂点村协调筹集帮扶款项70余万元,如期实现118户52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积极协助帮扶村新修村组公路、建文化广场,推进油茶林改造、农业产业转型,办理就业、入学、产品销售、涉法诉求等各类民生实事250余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司法救助①助力脱贫攻坚,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为生活陷入困难的案件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8.3万元。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部署,第一时间调派全院干警,深入社区、帮扶村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从严从快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犯罪5人,提前介入涉疫案件3件,引导公安机关查办严某某等4人利用禁食野生动物补偿政策实施诈骗案,避免财政遭受110余万元经济损失。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办理疫情防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就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升全民防疫意识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
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深入推进生态检察,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59件70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1件,督促复垦耕地30.4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8.5亩、补植复绿林地3612.8亩、增殖放流鱼苗23000余尾、关停非法养殖场13个。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12人,其中办理的张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生态文明试验区”优秀案件。
二、践行检察为民宗旨,力促社会稳定和谐
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强化政治担当。依法严惩涉黑恶犯罪,共批准逮捕37人、提起公诉37人;发现并移送涉黑恶案件线索28条,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4件4人,追诉涉黑恶犯罪4人,随案移送查控财产1亿余元,严城、李肇荣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依法受到严惩。积极推动行业清源,向相关部门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书12份均获采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单位,1名干警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2名干警获评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01件961人,提起公诉863件1217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111 件154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42件178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严厉打击性侵等犯罪行为,起诉强奸、猥亵妇女儿童犯罪37件40人。持续推进涉“黄赌毒”专项整治,起诉此类犯罪149件268人。
法沐春苗守护成长。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②”,累计选派36 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法治宣讲128场次,受教育师生达6万余人次。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机制③,对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2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 62人次、法律援助67人、心理疏导42 人次、封存犯罪记录62人。办理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用法治阳光护卫未成年人成长。被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称号。
促进社会依法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涉法诉求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7件,全部得到及时、妥善处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公开宣告进行以案释法,最大限度开释心结、消弭对抗。创建“检察蓝”青年干警宣讲团队,开辟“检说民法典”专栏,以特色检察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寻检说法”栏目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栏目二十强”。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着力促进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强化侦查监督,依法提前介入重大犯罪案件办理47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4件。强化审判监督,3件抗诉案件获赣州中院改判,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④13人,纠正刑事执行不当21件,纠正社区矫正活动不当5件。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⑤,58人被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民事检察提质增效。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监督民事生效裁判案件4件。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监督民事审判违法活动6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均获采纳;监督民事执行活动22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均获采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帮助农民工讨薪6.77万元,办理的刘某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民事行政检察案件”。
行政检察稳步加强。办理督促履职类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均获采纳。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5件,发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5件均获采纳。向行政单位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3件均获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发力。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9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发出诉前检建议87件均获采纳,运用诉前磋商⑥机制推动整改12件,问题全部诉前获得解决,办理的项山风电场水土流失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督促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5万余元、滞纳土地出让金1222万元、违法领取养老金98万余元、环境保护税95万元、水资源费7万余元。办理的督促某局催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检察公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整合15个内设机构为5个。全面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产生11名员额检察官,一线办案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了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瑕疵认定、绩效考核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643件,占办案总数40.64%。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定期开展法律文书和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健全检察工作新机制。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⑦,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21件553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97.6%,法院采纳率达99.1%,位居全市前列,有力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效能。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⑧,实现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强化捕后公检衔接、配合,加强对捕后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确保侦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把握退补标准,降低退补率,稳步降低“案-件比⑨”,减少当事人诉“累”。
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少捕慎押慎诉”司法理念,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6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69人。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主动实践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充分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37件48人,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13件。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强化。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建工作融入具体业务,促使检察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重大部署、查办大案的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践行司法为民,7个集体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涌现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一批先进典型。
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健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
专业能力素养持续提升。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等活动,扎实推进全员岗位素能训练,教育培训检察人员158人次。积极对接对口援助院广东省惠州市检察院,争取援助资金186万元,选派6名干警开展跟班学习,有效提升业务水平。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人才,1名干警入选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官名录,2名干警纳入全省检察人才库,3名干警获评全省案件管理能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
接受监督自觉持续增强。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坚持专项工作报告、重要工作通报等制度,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情况,向县政协通报年度检察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编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报》20期。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发布程序性信息1532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数164条,公开法律文书998份。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共有5个集体和个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性荣誉,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委、省检察院等表彰,2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价值所在;必须时刻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觉接受监督、全面从严治检,才能确保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才能确保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思想观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还存在,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还不够到位;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短板弱项仍然明显;检察队伍老化、青黄不接的形势依然严峻,在能力提升、人才储备、年轻干部培养上还需加大力度,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寻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首个五年,也是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五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江西和赣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谱写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寻乌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在提升政治站位上持续发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在县委领导下依法开展检察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把讲政治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紧扣发展主题,在主动服务大局上持续发力。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惩治危害金融安全、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型犯罪以及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强化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认真贯彻“少捕慎诉”理念,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促进社会和谐。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是聚焦民生保障,在为群众办实事上持续发力。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把体现人民至上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强化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依法严惩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民生领域犯罪。推进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用法治手段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实做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不断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司法保护,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司法温暖。
四是深耕监督主业,在依法精准履职上持续发力。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当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扞卫者。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不枉不纵、宽严有度。提升民事检察质效,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强化行政检察职能,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五是强本领提素质,在淬炼过硬队伍上持续发力。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检察人员终身课题,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寻乌调查精神,多渠道提升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新时代寻乌检察队伍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专业素能,锤炼过硬本领。
各位代表!跋山涉水不停步,初心一如来时路。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树立更高标杆,凝聚更强力量,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谱写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寻乌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