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冬春季节森林防灭火工作。1月17日至1月20日,寻乌检察院全体帮扶干部进村入户,按照挂点帮扶和联系农户的分工,做到户户见面、户户宣传到位,重点宣传禁火令、防火知识等,与村民“一对一”签订《寻乌县森林火灾法律责任告知书》。
期间,寻乌检察院帮扶干部还在各村召开了森林防灭火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县委关于做好冬春防灭火工作的文件精神,详细讲解做好防灭火工作的各项举措。
走进各村,都能看到悬挂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处处都能听到做好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广播,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氛围。
冬春季节,天干物燥,森林防灭火工作容不得半点闪失,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野外用火行为,应立即向当地有关组织报告,因野外用火不当引起森林火灾,要被追究行政、经济处分或处罚,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