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首例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向潘某发放救助金3万元。
2014年2月7日,潘某因交通事故致左侧胸、腹部挫伤并脾脏破裂被切除,损失程度为重伤二级。期间潘某花费医疗费10余万元,而肇事者赔偿能力有限,仅赔付了4余万元。潘某受伤后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家庭收入减少,儿子儿媳外出务工,收入不高且有两个子女需要抚养,妻子体弱多病,2021年突发脑溢血花费医疗费10余万元。其家庭仅靠潘某的优抚金和养老金生活,因案陷入了困境。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在摸排司法救助线索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潘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书面审查、当面听取被害人家属意见、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潘某系退役军人,家庭因案陷入困境,符合救助条件,并决定予以救助。
据悉,该院今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5.6万元,最大力度帮助困难群众纾难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