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晓东,男,1989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于2016年3月通过江西省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到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在侦查监督科工作,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后,在第一检察部从事刑事检察工作,2021年3月,调岗至第二检察部。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他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工作中,坚持在求知中增长才干。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严格证据标准,处理案件不枉不纵,扞卫公平正义,执法为民不离不弃。始终坚持理性、客观、规范的执法理念,用实际行动诠释“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正是因为秉着这一份坚定执着的理想信念,他才能几年如一日坚持不懈的行走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打击犯罪、心系于民、勇挑重担、敢于担当。
多年来,他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所办案件中无一起被确定为错案、瑕疵案,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主动请缨加入到扫黑除恶办案团队,辅助办理多起涉黑恶案件,面临时间紧、任务重且案情复杂、嫌疑人人数众多、证据庞杂的情况,他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以严谨的态度,严格细致审查每一份证据,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确保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有机统一。
在办理严某等20余人涉黑一案时,贯彻做到“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不凑数”办案理念,主动放弃周末和节假日休息时间,认真反复查阅案卷、调查核实相关证据,最终发现涉案的黎某某等“漏网之鱼”,于是向侦查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最后,黎某某等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在生活中,他还是出了名的热心肠,同事遇到难事了,他都愿意帮一把。记得有一次,他刚刚结束一天提审,在返回单位的路上,突然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正好路边一个老奶奶怀里抱着一个不到三岁大的孩子,由于没有雨伞,老人身上瞬间被雨淋湿了,怀里的孩子哇哇大哭,他看到这种情况,二话不说,把车开到老人身边,把老人和小孩接上车,并安全把他们送回家,得到帮助的老人很是感激。
多年来,他用自己对检察事业执着的热爱感染周围的每一个人,展现出当代青年检察干警蓬勃朝气、健康向上的良好形象,更以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赢得领导的认可和同事的赞誉。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每一位在自己平凡岗位上默默无闻,勤奋工作的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正是有他们的无私奉献,检察事业才能不断发展,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