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寻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合力促成21名学生家长与某幼儿园负责人黄某某追索学费案件达成和解,付清30000余元学费。

基本案情:城区一幼儿园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陷入“经营难”“退费难”的两难境地。2021年11月,该幼儿园宣布停止办学时,该幼儿园负责人黄某某与部分学生家长协商约定退还学费,但黄某某之后一再拖欠不给,最后黄某某“跑路”,无法取得联系。


如何追讨未退回的30000余元学费,成为摆在21名家长面前的一道难题。
检察支持起诉:接当事人申请,寻乌县检察院当即立案,第一时间组织检察人员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经审查,发现该案存在相关证据不足、数额不清、黄某某下落不明等情况。
证据支持:为补充诉讼证据,查清案件事实,检察人员分别前往相关部门调阅黄某某婚姻档案、不动产信息以及学费问题处理情况报告等材料,并通过各种途径找到被告幼儿园负责人黄某某,调查核实案件情况。
法律支持:检察人员向被告幼儿园负责人黄某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与县法院就其他相关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并就执行款处理情况进行沟通。
诉讼支持:2022年10月27日,检察人员出庭支持起诉,在县法院审判法官主持下,与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员一道促成21名学生家长与该幼儿园负责人黄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并立即进入执行程序。
寻乌县检察院持续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近三年来,寻乌县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5件,为弱势群体撑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