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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陕西洛川:设立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
        时间:2021-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成婷婷)近日,陕西省洛川县检察院在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设立了“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让生态恢复性司法真正落地生根。这是该院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服务保障辖区绿色发展的创新举措。

        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位于洛川县东北部。与黄龙、宜川相交,是黄土高原南缘遗存的唯一原始森林,占地面积约400平方公里。其中,天然次生林约60万亩,森林覆盖率为76.4%,是延安第二大县级林场,被誉为陕西的一叶肺、陕北的天然氧吧。

        2020年3月下旬,任某某、李某某等10人在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罗家塔与硬家沟沟渠盗窃柏树5棵,采挖点位于黄土裸露的陡崖边,植被已丧失防护功能,沿路毁坏辽东栎11棵、油松76棵。随后,洛川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被告人需共同承担损害赔偿金及修复林地费用8万余元。

        洛川县检察院联合林业局和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反复磋商选址,最终确定在罗家塔设立“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该基地占地面积47.5亩,补植油松2650棵,这是该院精心打造的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察公益诉讼亮丽名片。

        据了解,洛川县检察院近年来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作用,在提升生态环保领域社会治理效能中展现了法治作为和责任担当。基地投入使用后,可以促进涉林案件当事人通过补植复绿方式,修复受损生态,也有利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对积极修复生态的当事人从轻处罚。这样,既惩治了犯罪,又保护了环境,还能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更多人,有效实现了“办理一起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共赢局面。

        (原标题:办理一案?恢复青山?陕西洛川:设立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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