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学习强国“江西学习平台”以《江西兴国:发挥检察职能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题,报道了兴国县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从源头上保护学生安全,用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原文刊载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从源头上保护学生安全,用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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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案,从严打击与双向保护并重。该院坚持依法扞卫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决惩治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校园欺凌和性暴力犯罪。今年以来,该院批捕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件7人,提起公诉8件8人。在办案中,检察官借助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提前介入涉未成年人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取证,确保案件质量。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严格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坚持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嫌疑人。打击犯罪的同时,认真落实未成年特殊制度,充分听取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另外,探索建立了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机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最大限度的司法关怀与呵护。(文:黄文璐 图:姚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