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小计4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8人。实有人数小计8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2人,行政在职人数44人,聘用制书记员在职8人,退休人数小计27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18.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8.8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61.21万元,占收入预算的63.3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32万元;其他收入557万元,占收入预算36.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1518.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8.8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1.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万元。项目支出7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9.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73万元,资本性支出325.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万元;资本性支出32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兴国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6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73.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7.32万元,下降10%。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25.4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5.4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
(九)兴国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情况说明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员额检察官应1:1配备书记员,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完成各项检察辅助工作任务、环节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赣政法【2018】11号)相关规定施行。
(3)实施主体: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动聘用书记员管理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总量控制、省级统筹、倾斜基层、动态调整的原则,员额内检察官与书记员1:1比例确定。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履职尽责、严守办案纪律。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财政拨款94.32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人员数量≧18人,培训次数≧1次;
质量指标:本科以上学历占比>60%,司法考试合格率≧60%;
时效指标:工资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平均招聘成本≦5000元,人均培训成本<5000元;
社会效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定性指标)良好,人均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次数≧1次;
可持续影响:为检察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定性指标)良好,司法便民服务情况(定性指标)良好;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4.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无预算。
公务接待6.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27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28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购置两辆轿车,本年度预算购置一辆商务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的是我单位本年度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和福利,主要包括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障等费用;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的是我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各类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的是我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遗嘱补助、独生子女奖励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