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成功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10余万元。
我院在摸排线索中发现,兴国县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未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向兴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兴国县人防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追缴相关单位和企业未依法缴纳的人防易地建设费。
收到检察建议后,兴国县人防办针对检察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向22家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责任主体进行追缴,共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10.4577万元。
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下一步,我院将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大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从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