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1日在信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1217”总体思路,以“信速办”标准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从严管理检察队伍,为当好融湾排头兵,决战全省二十强,奋力建设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立足信丰发展新机遇,以更高站位护航高质量发展
我们心怀“国之大者”,主动融入服务大局,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同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排位全省第8、全市第4,创历史最好成绩。
持续推进平安信丰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社会大局长期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41人,起诉702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44人。依法打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84人。打好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主动仗,稳步推进“断卡”①行动,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起诉28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共计追缴赃款620余万元,发还被害人409万元,有力保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
凝心聚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罪9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0人;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起诉串通投标罪7人、非法经营罪47人,总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②,快审快办涉企案件,对涉案企业财产冻结、扣押等事项一律从严把关。妥善办理企业家、经营者涉罪案件,依法不批捕10人,不起诉12人,建议判处缓刑2人,均被法院采纳;涉企刑事案件一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取保候审2人,做到能不羁押的尽量不羁押,坚决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审慎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针对部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监督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6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积极构建亲清检企关系。规范司法行为,服务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办事不求人”。延伸工作触角,完善服务措施,主动对接民营企业,并设立检察官联络员,进行一对一挂点服务企业。一年来,检察官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提示、企业合规等法律服务85件次。去年3月,我院在高新区开展大走访时收到企业反映“公共污水管网排水不畅,向厂区倒灌”的公益诉讼线索,随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督该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办案成效受到企业、部门的一致认可。
对标湾区标准做好工作。树立“信速办”作风,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设“信速办”服务便民窗口,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律师绿色通道等快捷窗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服务律师269人次,现场阅卷立等可取,服务事项均实现当日办结。深化应用“案-件比”③评价指标,引领办案求极致,“案-件比”由2020年的1:1.815降至1:1.051,排名全市前三,办案质效明显提高。
二、回应人民司法新期待,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全面助力乡村振兴。配齐配强驻小江镇罗结村工作队,选派3名干警驻村帮扶,全体干警均按要求落实结对任务,积极筹措发展资金30余万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弱势群体撑起司法“保护伞”,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人,支持起诉24件,帮助追讨农民工工资12万元,向16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2.4万元。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斗争。一年来,办理“黄赌毒”案件30件50人,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开辟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做到优先介入、快审快办,办理何某浩、邓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过程中,及时成立专案组开展提前介入,从严从快批捕5名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该案在移送审查起诉后,1个月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取得良好质效。
持续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受理各类群众信访82件93人次,12309检察服务热线来电40件40人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及3个月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答复率均为100%。用心用情办好信访案件,对首次申诉的涉检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全年无信访积案。
切实维护生态文明建设。立足县域发展,加强生态治理,开展高铁沿线环境整治④、脐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专项监督,切实消除相关隐患。扎实推进北江源头生态保护,与广东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北江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席会,接收并办结浈江流域公益诉讼监督线索1条。成立办案专班,集中办理污染环境、滥伐盗伐、破坏生态案件,提起公诉32件35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5件21人,追缴生态补偿修复金58.8万元。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2人,起诉21件31人。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4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进行社会调查72人次,帮助教育303人次,组织亲情会见73人次,向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办理建议、支持撤销监护权案件1件。与心理健康协会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帮教69人次。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1件,就游泳场所卫生问题,监督职能部门履职整改。落实校园性侵“一案一建议”要求,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份。开展法治进校园7次,法治课覆盖师生3000余人。
三、聚焦示范先行新画卷,着力强化法律监督
刑事检察彰显客观公正。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一体协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⑤,一年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⑥办案823人,适用率96.26%,依法不批捕110人,不批捕率为24.39%,不起诉186人,不起诉率为20.59%;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36人,诉前羁押率⑦为43.21%。优化值班律师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具结律师在场率达100%。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筑牢刑事执行“防火墙”,纠正判处实刑罪犯但未交付执行14人、财产刑执行不当1件。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紧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捕5人,追诉27人;提请抗诉1件。
民事检察维护司法权威。坚持学用结合,大力宣传贯彻《民法典》,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确有错误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纠正违法10件,采纳率100%。强化民事执行违法终本专项监督,针对执行措施、文书制作、送达程序等存在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份。
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健全监督机制,主动履职作为,打开行政检察监督局面,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件。积极探索诉源同治,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牵引,检察建议和以案释法相结合,促成当事双方和解,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起,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⑧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紧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优化监督办案重点,确保公益属性有效体现。一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9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23件,食品药品安全11件,资源保护5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新领域9件,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到期回复整改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其中,在国有资产保护领域精准发力,督促水利部门追缴水土保持费35.80万元,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监督成效良好。
四、牢记强基铸魂新使命,始终突出政治建设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纵深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将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始终,坚持边整、边改、边建,建立长效机制20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⑨,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等事项74件,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坚固堤坝。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制定检务督察实施细则,对执行“三个规定”及遵章守纪情况开展督察,全年制发书面通报12期,及时查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抓实素质能力提升不停步。注重人才培养,大力选树典型,一年来,我院1起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⑩,3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扫黑除恶工作获省检察院集体嘉奖,13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积极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号召全体干警向先进看齐,进一步激发干警你追我赶、进位赶超的奋进意识。重视借助“外脑”,聘任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2名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切实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五、围绕阳光司法新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虚心向代表委员、社会各界问计问策,一年来,征求意见建议184件次,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抓好落实。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公开听证、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9人次,切实将接受人大监督、倾听代表心声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坚持“能公开尽公开、应听证尽听证”,开展公开听证42次,其中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2次。
着力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条,公开法律文书772份,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加强与媒体互动,召开公益诉讼专题新闻发布会1场,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矩阵推送信息151条,发表市级以上宣传稿件132件,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跻身全省检察系统前10位,多渠道讲好检察故事,全方位接受舆论监督。
不断优化内外监督。对案件分流、受理、批捕、起诉等流程的关键环节进行同步监督,有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27件,办理流程监控52件,均得到整改落实。凝聚履职合力,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10次,加快政法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协同功能应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促进审诉关系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信丰检察的各项成绩,是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提升;二是监督工作推动不平衡、不充分,公益诉讼工作以量变推动质变上还需努力;三是对新理念、新政策更新运用不够及时,简单办案、机械办案现象依然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按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1217”总体思路,大力发扬“信速办”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南融北接,敢闯善干,担当实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开展检察业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为当好融湾排头兵,决战全省二十强,加快建设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更加注重政治引领,全神贯注护航大局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紧紧围绕发展大局,聚焦决战工业一千亿,打好南融北接攻坚战,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纵深推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在检察工作中落实落细。
二是更加注重检察为民,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高铁经济、脐橙产业发展相关犯罪,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心比心、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不断强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让矛盾化解“止于至善”。
三是更加注重能动履职,不断优化法律监督质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聚焦做强民事检察,加强虚假诉讼、民事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稳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创新公益诉讼办案机制,牵住监督质效这个“牛鼻子”,促进形成公益保护社会合力。
四是更加注重守正创新,内外兼修塑好检察形象。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检察人员考核为抓手,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在履职办案中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实现以透明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科技水平。
五是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抓实“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一如既往赓续忠诚,做到保底色、有亮色,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过硬信丰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时代彰显新担当。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决战“1217”的赶考之路上,奋力奏响信丰检察“信速办”最强音,为描绘新时代“世界橙乡、北江源头、融湾标兵、人信物丰”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①断卡行动: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动,2020年10月,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该行动。
②平等司法保护:《“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指出,要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稳慎试点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依法可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涉案企业及其责任人须承诺并践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③案-件比: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对比关系。最理想的案-件比应当是1:1,即案子进入检察机关后,在经过即使把工作做到极致也不可避免的必经程序后一次性办结,检察办案质效最高,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就相对更好。案-件比“1:1”是检察机关努力的方向,通过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削减掉“1:1”之外的“件”,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规范检察权运行,促进司法办案公正、高效,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④2021年初,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环卫车辆欲在高新区中端南路一处高铁桥下倾倒垃圾并当即制止,同时发现高铁桥下周边堆积有大量生活、建筑等垃圾,约数十吨,严重影响高铁周边卫生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针对该问题,县人民检察院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城市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限期清理案涉垃圾,并依法对该行为进行处罚,并建立和完善执法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擅自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随后,该路段环境卫生被及时消除。收到履职回复后,检察官多次到高铁沿线进行实地查看验收,走访过程中,附近居民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充分肯定,社会效果良好。
⑤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列入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是在刑事诉讼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具体刑事司法政策,要求对多数轻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慎重逮捕、羁押、追诉,依法推进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作为保障诉讼的主要方式,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同时,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等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严采取羁押强制措施,从严追诉,从重打击。
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⑦诉前羁押率:诉前羁押一般指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在提起公诉前的逮捕羁押。诉前羁押率通常以起诉时被羁押的人数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全部人数之比计算。
⑧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⑨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⑩2021年7月,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2020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在辖区组织军事演习,并安排士官薛某某执行安全警戒任务,被告人朱某某酒后途经该地时,不顾劝阻,强行要求通过路口。朱某某趁交涉之际,突然下车用手掐住薛某某脖子,将其推倒,造成薛某某轻微伤。县人民检察院以朱某某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法院采纳检察意见,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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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22年2月9日印
共印8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