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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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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丰县检察院2018年人大工作报告(印刷稿)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月23日在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小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开创信丰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讲政治顾大局,全力服务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注重民生保障,着力服务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共派出44名干警结对帮扶大阿镇6个村162户贫困户530人,2018年帮扶脱贫53户161人。投入帮扶资金30余万元帮助村两委抓好扶贫项目建设,为3个村完善了交通基础设施。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相衔接,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并通过办案依法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严从重打击扶贫领域各类犯罪,依法批捕了县监委移送的肖某某贪污扶贫资金案。

        注重风险防控,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重点打击了串通投标、领导组织传销、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案件12件21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带案下访巡访和组建“心理咨询服务团队”,化解涉案当事人矛盾纠纷,做好案件风险评估,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将维稳和风险防控贯穿办案始终。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促进社会和谐。处理各类来信来访59件,办理民事刑事申诉18件,开展司法救助3人,发放资金11万元。

        注重司法保护,着力保障良好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生态检察,为服务绿色崛起、持续发展、宜居生活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失火、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13件13人。围绕服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开展公益诉讼,制定出台了《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舌尖保卫战”,守护信丰的青山绿水、守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注重安商营商,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对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积极参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市场秩序整治,积极参与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理此类案件3件10人。加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法律监督,为实现信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优质司法环境。

        二、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和保障平安信丰建设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领导率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成立了“扫黑办”,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线索摸排管理、提前介入侦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通力协作,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从严从快打击,依法审查批准逮捕33人,提起公诉9人。坚持“破网打伞”,积极摸排线索,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8件,对监委移送“保护伞”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坚持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90件424人,批准逮捕262件370人,与去年同比,受理件数下降了4%、人数上升了15.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9件547人,提起公诉340件468人,与去年同比,受理件数下降了8%,人数上升了8.5%。坚决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74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6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作相对不起诉15人。

        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审查批准逮捕19件27人,审查起诉28件36人,不批准逮捕4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开展法律援助25人,安排亲情会见42人,积极参与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与县教育局联合发文选派22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开展预防宣教12场次。

        加强纪委监委案件办理。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协作,在线索移交、案件移送等程序方面,做好有效规范的办案衔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证据转换和收集方面强化沟通,提高案件质效。一年来,受理监委移送起诉案件7人,依法提起公诉5人。办理留置案件决定刑事拘留2件2人,决定逮捕4件4人。

        三、聚焦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公益诉讼为重点,在持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工作基础上,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一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57件,其中支持起诉23件,为农民工追讨欠薪46万余元。立案公益诉讼2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并通过诉前程序全部得到整改。加强派驻县林业、水利检察室工作衔接,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一年来,共办理生态刑事检察案件27件,依法纠正4起损害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督促补植复绿约552亩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夯实监督根基。坚持以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履行立案、侦查、审判监督职能。监督侦查案件38件,其中监督立案9件9人,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诉8人,纠正违法11人,发出检察建议6份。开展审判监督208件,依法提起抗诉3件4人,2人获改判。办理刑事执行监督31件,其中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件20人,监督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收押3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2份、检察建议5

        四、落实改革任务,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

        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完善办案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运行新的办案模式。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业务研判和业务交流探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96件,占比22.48 %,其中,院领导办理黑恶势力、职务犯罪等重大复杂案件6件26人。检察长主办案件5件,出庭支持公诉3件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

        坚决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决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有16个政法专项编制划转、11名干警转隶至县纪委监委。

        统筹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用好不起诉裁量权,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作不起诉3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积极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使庭审更加直观高效,申请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作证8次。推进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统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效率。积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规范化等机制贯彻实施。

        五、坚持从严治检,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运用“3+X”集中学习模式,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全市政法部门政治轮训,促使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作风、提效率”为抓手,积极推进干警机关作风建设。整治“怕、慢、假、庸、散”不良作风,狠抓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一年来,开展检务督查7次,通报批评8人次。

        加强专业化建设。常态化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65人次,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共在国家级报刊发表调研文章15篇,发表省级以上宣传稿件105篇,先后有7人获县委和上级院表彰奖励。积极落实《信丰县检察院2017-2020年受援工作计划》,把握对口援助机遇,实施人才培育,选派3名青年干警到松江区检察院跟班学习。

        六、主动接受监督,拓宽检务公开阳光平台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开展了12309主题宣传、检察开放日、不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14人次、人民监督员6人次参与监督。出台了《关于走访人大代表、联系政协委员的工作实施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严格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办案程序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针对法律文书、案卡填录等问题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2份,作出口头提醒21次。对2017年度办结的部分案件开展了两次评查,针对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督促整改,提升了办案质效。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通过QQ接待平台、电话预约、电子卷宗拷贝阅卷等方式开展律师接待工作,推进阳光执法,共接待律师阅卷96人次,受理程序信息查询236人次。利用检务公开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7件,公开法律文书408份,公开率达99.12%。依托“两微一端”,发布检察资讯、发布典型案例,提高检察工作知晓度,共制作微信101期。

        各位代表:2018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组织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公益诉讼新职能发挥还在探索推进;二是各种改革叠加,在落实各项配套工作机制上还不完善;三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深入贯彻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第十四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树立新发展理念,创优创新创特检察工作,为永攀新高峰,共建大信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服务保障信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积极参与和服务脱贫攻坚。全力组织干警积极参与和服务精准扶贫,实现结对帮扶的贫困户早日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公诉在法律监督中的核心作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三是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舌尖保卫战”。以“公益诉讼”为重点,密切关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行政执法活动,加强与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是组建高新技术产业园非公企业维权办公室,服务主攻工业,营造良好的营商安商环境。

        二、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

        深入贯彻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紧扣“深挖根治”这个阶段性目标要求,在检察环节办案中深挖细查,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做好提前介入和庭审预案,提升办案质效;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做好追赃挽损工作,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紧盯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坚持“破网打伞”,聚焦重点、精准打击,取得专项斗争的有效成果。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彰显维护司法公正

        按照检察监督案件化管理要求,做到精准、精细化监督,提升监督水平和实效。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监督措施,依法纠正侦查活动中的遗漏罪犯或罪行。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不断完善审判监督机制,注重程序和实体监督并重。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建立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财产刑执行监督。二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三是强化队伍自身监督。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促进司法规范和案件质量提升。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敢于作为、务实担当、忠诚廉洁的检察队伍。一是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两个责任”,增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检务督查,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暨公众安全感政法满意度提升工作二是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加强队伍分类管理,突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与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对口援助工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全面聚焦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发展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好各项改革配套机制,推进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深化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完善惩治职务犯罪衔接机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围绕县委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平安法治信丰决策部署,发扬“敢突破、善坚守、整纲纪、求胜利”信丰革命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再创信丰发展新辉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信丰县马鞍山医院以义诊、免费治疗等为宣传,雇佣中介人员大量介绍病人到该院看病治疗。病人到院后,黄某某对不符入院标准的病人开具虚假诊断使得病情达到入院指征,从而让病人办理入院手续,并以假住院、挂床等违规方式进行治疗。病人住院之后,该院住院部4名医生以虚开药物、虚开手术及检验项目等方式增加医疗费用,并最终以住院治疗费用的名义上报信丰县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信丰县医保局等政府部门进行医保资金报销,2017年度非法套取医保资金141.9827元,涉及440人次。

        公益诉讼: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由法院经过审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活动。在经过2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7日第12届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检察机关可分别就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分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

        办理了以曾某为首、刘某某为首的两个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经查,该两个涉恶团伙成员大多无正当职业,多次结伙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抢劫、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长期扰乱信丰社会治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侦查阶段,我院办案人员对该两起案件提前介入,对案件涉及的事实、法律、证据等问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格按照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审查认定该两个团伙属于恶势力并从快已提起公诉。

        我院办理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铁路局南昌房建生活段非法取水案。该公司在未取得信丰县水利局审批情况下,擅自在信丰县嘉定镇桃江河游州段铁路大桥上游300米左岸处开挖河堤取水,破坏、损毁堤防、护岸工程,影响了桃江河在信丰县境内的河道行洪、河势安全。我院联合县水利局、国土局、水土保持局等单位相关责任人到现场勘察,搜集和固定了未经审批和许可的证据。建议信丰县水利局依法向南昌房建取水段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取水段已恢复原状,有效的保护了河道安全。

        捕诉一体就是实行统一受理,一体承办,统一把关即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或办案组负责到底。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信丰县阳明北路151号 邮编:341600 电话:0797-332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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