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信丰县检察院工作人员注意到,一家母婴用品店销售的幼儿进口奶粉,罐身上全是英文,没有中文说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发现上述情况后,信丰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对县城区部分母婴店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一家母婴店货架上摆放出售的“a2”牌奶粉、“Maxigenes”牌奶粉外包装均为英文标识,上述奶粉均为无中文标签及说明书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口食品应当经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检验,检验合格后在外包装上添加中文标签,载明食品的详细信息,才能进入我国境内。该母婴店向消费者销售无中文标签及说明书的进口奶粉,导致消费者无法知晓其主要成分、注意事项、限制用量、不适宜人群等与安全事项相关的内容,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给婴幼儿健康成长带来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了保障婴幼儿“舌尖上的安全”,信丰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规范辖区内母婴店的经营行为,及时下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进口奶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灭安全隐患,守护“摇篮”里的食品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案涉母婴店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没收违规销售的进口奶粉和罚款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下一步,信丰县检察院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开展婴幼儿进口食品的安全专项检查,规范辖区内进口食品经营秩序,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共护婴幼儿“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