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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根据接访工作安排,每周二为检察长接访日。现将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1月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职务
1月3日
魏海涛
党组书记、检察长
1月10日
蒙 庆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月17日
温绵新
1月31日
周 勇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如若接访领导因工作冲突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与当天的接待日接访活动,我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领导接访。
二、接访地点
石城县人民检察院一楼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三、接访事项范围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5、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
6、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7、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8、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来访群众进入接访场所请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与信息登记。如来访群众较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请推选不超过3名代表反映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