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上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心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发生以来,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动员干警赴村组、社区协助疫情防控,成立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办案组,建立依法快捕快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行动,发出检察建议6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统筹案件办理与疫情防控,采取电话或远程提审等方式开展办案,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24小时便民服务热线,专人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控告、咨询等。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为期三年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六清”行动,确保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全面完成“线索清仓”,成立5个线索复核专班,按期完成县扫黑办交办线索核查和复核29条,共摸排线索24条。着力推进“伞网清除”,摸排的2条涉恶案件线索成案。坚决做到“案件清结”,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起诉恶势力团伙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3件49人,案件审结率100%。朱远芳、李志刚、曾刘旺、刘耀彬等一批恶势力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持续做好“行业清源”,所有涉黑恶案件均提前介入、“一案三查”,向相关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回复率100%,通过线索复核,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击破坏环境刑事犯罪案件29件42人;针对五指峰自然保护区水电站环保、土地使用、林地破坏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通过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22万元,其中向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13万元。统筹兼顾开展好精准扶贫、创文创卫等各项中心工作,2020年共资助资金15.1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
持续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始终坚持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少捕慎诉”理念,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6人,对5家涉案民营企业专门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会,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依托驻工业园区非公企业维权联系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传等“菜单式”服务。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民营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服务“六稳”“六保”长效机制,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12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坚持司法为民,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坚决打击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法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69人,其中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涉案金额3665万余元。严厉打击侵犯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起诉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14人,起诉诈骗、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69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毒品犯罪惩治力度,依法起诉23人,全面净化社会环境。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回应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新期待,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全年依法不批捕20人,不捕率达16.13%,依法不起诉42人,不诉率达15.05%。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88件243人,适用率为91.63%,以最大的司法善意化解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特殊保护政策,积极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10件11人,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4人,依法不起诉3人。集中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的专项监督,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相关单位关停一家无证幼儿园。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凡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由未检干警专门办理。立足预防宣传,9名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3名检察女干警担任女童保护志愿者,全年进校园授课20余次,举办系列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全方位开展犯罪预防普法宣传工作。
稳步提升检察工作效能。充分运用“案-件比”为核心的检察官绩效考核体系,力求把每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重点监督退补、延长审查期限的案件,发放流程监控通知书4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36件,“案-件比”同期相比下降13.8%,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入额领导带头办案275件,占比53.92%,持续激发司法改革活力。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3件(人)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并将释法说理和息诉息访贯穿全过程。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法律文书152件,程序性信息875件,全年共召开公开听证会6场,公开宣告会5场。
三、推进“四大检察”,扞卫司法公正权威
依法开展刑事检察工作。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04人、起诉23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依托派驻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加强“两项监督”工作,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2件,追捕追诉6人,纠正漏罪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人次。强化与监察委员会、法院衔接配合,优质高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形成反腐合力。
依法开展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大力推进“民生检察”,着重办理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领域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解决侵害民生民利的难题。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8件。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与相关行政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在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维权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弱势人员请求人身损害赔偿、老年人追索赡养费20余万元。助力化解执行难问题,执行活动监督9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并做好释法说理7件。对生效裁判监督息诉罢访4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坚持“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目标,突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专项监督,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6件,同比上升53%,发出检察建议30件,采纳回复率100%,实现检察监督效能最大化。强化构建公益保护合力,与行政机关磋商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并结案8件。加强与行政机关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赔偿修复等方面的协作,联合举办生态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5件,切实挽回国有财产损失81.05万元。积极拓展办案范围,先后探索开展“电梯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小专项”监督领域案件8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把各项检察工作落实落细。深入推进党建“三化”建设,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干警思想基础。多举措推进“两整顿、一提高”行动,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强力推进“双提升”工作,群众满意度指数多年持续上升,2020年满意率达99.1693%,创历史新高。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活动,并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得到充分肯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参加公开听证会、公开宣告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和检察动态,我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全省检察系统前20强。
推进专业化建设。制定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和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激发检察干警担当作为,促进专业素质能力提升。注重人才培养,实行全员教育培训,加大案例式、“检答网”教学,组织干警参加《民法典》、认罪认罚从宽、社区矫正等各类业务培训350人次,促进提升干警的专业理论水平。注重借助“外脑”,充分利用苏州市检察院对口援助的优势,加强智慧检务、案件管理、业务办案的指导交流。全年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10人。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检务督查、专项治理等形式,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共下发检务督查通报8份。自觉接受市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落地见效。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法规,开展警示教育会4次,教育警醒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50件。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司法理念的转变还不够到位,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司法质量、司法效率有待提升;检察队伍年龄结构失衡,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跟不上新时代发展要求。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将迎来百年华诞。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诉为核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公益诉讼为重点,努力展现检察新作为;以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为抓手,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大力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为推进上犹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生态示范县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六大主攻方向”,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优化、强化检察措施,提升司法保障实效。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与化解社会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践行平等保护、审慎谦抑的办案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更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电信诈骗、“两抢一盗”、毒品犯罪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犯罪,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引领作用和检察建议的督促、纠违功能,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民事和解、控申疏解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平安创建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三是更进一步推动“四大检察”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以深化“捕诉一体”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重点,把刑事检察工作做优。抓好《民法典》的执行,补齐民事检察工作短板。围绕生效行政裁判和非诉执行等方面,加强法律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和影响力,补强行政检察工作弱项。聚焦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力度,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文化文物等领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更严更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自觉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巩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深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突出抓好对检察领导干部的监督,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大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加大知行合一的实践性人才、娴熟精湛的专业性检察官的培养。坚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不动摇,坚决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用“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腐败,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五是更高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决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议案和交办事项,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对检察职能、检察动态、典型案例的宣传推介,向社会公众讲好“检察故事”。
乘风破浪,启航新征程。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脚踏实地的作风和滴水穿石的韧劲,努力推动新时代上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上犹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生态示范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