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2日在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文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人民检察制度成立90周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检察核心业务数据考核排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全市排名第一,创历史最好成绩。“脱薄争先”经验在省检察院信息刊发,2件案件被上级院评为优秀案件。共有1集体、11人次荣获市、县级荣誉。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政治属性。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组示范引领、全员广泛参与,开展集中政治学习31次、交流研讨12次,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显着提升。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让法律监督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决全面彻底清除违纪违法人员影响,确保检察机关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履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工作6件次。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四史”学习教育和人民检察史教育,深入开展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力。理论武装成效显着,主流声音不断壮大,班子团结一致,队伍精气神明显提振,为全面“脱薄争先”打下良好基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民办实事9类24件。
二、融入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贯彻《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落在日常办案,坚持打早打小,促进长效常治。依法打击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侵害人民生命财产犯罪,起诉暴力犯罪5人、侵财类犯罪35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76人,其中侵财类犯罪涉案金额930余万元。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落实上级院“四最”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的犯罪,办理涉企案件4件4人,为企业挽回损失130余万元,让经营者安心经营、放心投资。同时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灵活适用强制措施,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惩治和预防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新型非法集资犯罪力度,办理王朝燕非法集资案和刘步春诈骗案。进一步压实挂点干部帮扶责任,主动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挂点村落实帮扶资金20余万元。
依法促进社会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75人,切实履行治安防控检察责任。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针对生态环境、毒品防治、土地执法领域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7份,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采纳率100%。
三、坚持司法为民,助力增进民生福祉
聚焦人民群众关切问题。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与市监、卫健、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针对口腔诊所卫生安全、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处方药销售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13份,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积极主动探索公益诉讼检察新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需求,针对燃气安全、革命遗址保护等新行业、新领域开展监督,共制发检察建议9份,进一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
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深化拓展司法救助工作,积极采取多元化、综合化救助方式,加大对涉案贫困群众、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及退役军人的救助力度,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救助金19余万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妥善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采取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对所有信访案件落实“件件有回复”,积极化解信访积案2件,全年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访。
用心用情护佑未成年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突出审慎处理,对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不捕率75%,不诉率66.67%,附条件不起诉率37.5%。通过专门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建立一站式询问室,对于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存在监护缺失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4份。延伸检察职能,与社工组织签订《涉案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协议》,坚持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检校共建 未检有爱 共护蓓蕾”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四、履行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以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25件173人,批捕102人,不捕69人,不捕率40.35%。审查起诉案件224件303人,提起公诉212人,不起诉47人,不诉率19.39%。“案-件比”为1.0893,同比降低0.4768,刑事检察质效持续提升。加强“两项监督”,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1件,追加逮捕1人、追加起诉1人,纠正漏罪2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2件,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
民事检察精准施策。坚持以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践行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件,多项核心数据指标位列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坚持从群众身边小案办起,强化释法说理水平,做到“如我在诉”、“情同此心”,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近35万元,同比增加29万元。
行政检察走深走实。行政检察实现了“有名有实”的转变,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2件,同比增长500%。通过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食品安全等领域化解行政争议3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心头事”。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开展了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共制发检察建议4份,采纳率100%,助力推动解决土地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问题。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推进。坚持以专项活动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领域分别占比49%、26%,案件结构进一步优化。1件入选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典型案例。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依托“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从河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产资源保护等多个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整治企业、养殖场10余家,清理各类垃圾60余吨,督促追缴水资源费20万元,全面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全市率先办理了督促医保基金管理部门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案件,共追回医保基金近20万元。
五、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方式,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突出铸魂扬威,一体推进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树立先进典型3人,开展“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教育4场。突出问题导向,甄别认定并整改顽瘴痼疾,开门纳谏核查举报线索8条,认真落实上级督导组反馈意见,对“假减暂”案件、刑事案件、“终本执行”案件等开展专项监督。突出长效常治,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巩固提升教育整顿成果,建立健全规范检察权运行、干部交流轮岗等4大类14项制度。
持续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在发挥班子核心作用上下功夫,配合完成领导班子选配工作,新一届领导班子年龄和专业结构明显优化。明确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推进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引导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干事创业。在优化队伍结构上下功夫,选调、招录、招聘专业人才10人,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组织遴选4名员额检察官,充实办案力量。加强借力引智,聘任4名生态环境、市监、卫健等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在能力素养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团结干事”大讨论,“学有榜样 赶有目标 未来可期”青年干警座谈会等系列活动5次,群策群力推进基层院建设。加快实施尖子人才培养计划,以赛代训,着力提升队伍专业能力。1人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十大为民干警”、全县政法队伍英模称号,其先进事迹被高检院新媒体、检察日报、新法制报等媒体刊载报道。
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次,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审议意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活动90余人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力推进“三个规定”执行,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44件。
一年来,县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县检察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办案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高素质、专业型、复合型人才不足,新司法理念仍需进一步加强;检察为民实践成效还不够明显,群众满意度工作有差距;从严治检还需抓的更紧,有干警发生了违法违纪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落后,“脱薄”摘帽任务繁重。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务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苏区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紧扣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定部署和县委打造“五个区”、提升“两个指数”目标要求,以“巩固‘脱薄’成果,奋力‘争先’创优”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第一等的工作”成效为绘就美丽幸福上犹新画卷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服务与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扞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始终抓好政治建设,在检察工作中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聚力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推进平安上犹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预防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聚焦服务“三农”工作,依法打击坑农害农犯罪,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扎实落实“六稳”“六保”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挂案”清理“回头看”,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助推提升发展效能指数。
三是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聚焦群众关切,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舌尖安全。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守护青山绿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妥善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强化未成人司法保护,持续跟进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深化拓展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力争2022年群众满意度排名在全省、全市前列,全力助推提升民生幸福指数。
四是夯实法律监督质效。立足检察职能,在办案监督中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推行认罪认罚协商同步录音录像,成立侦检协作办公室,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继续做强民事检察,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深耕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专项监督活动,保障群众医疗安全,用好诉前检察建议、磋商程序,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效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五是打造坚实履职保障。紧紧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财物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推动上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强化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案件评查工作为抓手,建立年轻干部培养规划,常态化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着力培养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坚持以严的主基调抓好作风建设,持续完善、落实检务督查等自我监督机制,规范检察权运行。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禁令,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第一等的工作要求,推动上犹检察“干就赣好”,力争上游,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